崔玄亮(768年—833年),晦叔磁州昭義縣人(今河北省邯鄲市磁縣)人。祖籍博陵郡安平縣,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貞元十一年進士,登書判拔萃科,從事諸侯府。性雅淡,好道術。[1]元和初年,被薦入朝。遷監察御史,轉任侍御史。憲宗時,歷官密、歙、湖三州刺史。與白居易崔群有往來。

豆盧著王守澄授意下誣稱宰相宋申錫聯絡皇弟漳王李湊,商議謀反。文宗詢問官員意見。崔玄亮李固言王質盧均舒元褒蔣係裴休韋溫都乞求文宗重新和宰相商議,並由適當的部門來調查。崔玄亮下跪,哭著說:「處決一個百姓要謹慎,處決一個宰相更要謹慎。」文宗怒氣稍解。牛僧孺也說沒必要謀反。王守澄擔心文宗被大臣們說服複查宋申錫謀反案,不再堅持處決宋申錫,宋申錫最終被貶。

文宗大和四年改諫議大夫,升遷散騎常侍。終官虢州刺史。有《三州倡和集》。

崔玄亮於大和七年去世,去世前遺言委託白居易作墓誌銘:「吾年六十六,不為無壽;官至三品,不為不達。死生定分,何足過哀?自天寶以還,山東士人皆改葬兩京,利於便近,唯吾一族,至今不遷。我歿宜歸全於滏陽先塋,正首丘之義也。送終之事,務從儉薄,保家之道,無忘孝悌。吾玉磬琴,留別樂天,請為墓誌云爾。」[2]在此之前,崔玄亮曾贈與白居易古琴,白居易在名作《池上篇》描繪於宅院中彈琴自適之樂。[3]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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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唐年補錄》
  2. ^ 白居易《唐故虢州刺史贈禮部尚書崔公墓誌銘並序》,《白居易集箋校‧卷七十》
  3. ^ 白居易《池上篇並序》:「先是穎川陳孝山與釀法酒,味甚佳。博陵崔晦叔與琴,韻甚清。蜀客姜發授《秋思》,聲甚淡。弘農楊貞一與青石三,方長平滑,可以坐臥。大和三年夏,樂天始得請為太子賓客,分秩於洛下,息躬於池上。凡三任所得,四人所與,洎吾不才身,今率為池中物矣。每至池風春,池月秋,水香蓮開之旦,露清鶴唳之夕,拂楊石,舉陳酒,援崔琴,彈姜《秋思》,頹然自適,不知其他。」《白居易集箋校‧卷六十九》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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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165》,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64》,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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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