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汉衡(?—?),唐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大历六年,拜检校礼部员外郎为和蕃副使,首次出使吐蕃,时为副使。建中二年三月,官万年县令,[1]后为殿中少监,第二次出使吐蕃。建中四年(783年),与陇右节度使张镒、幕府齐映齐抗、计会使于𬱖、樊泽、入蕃使判官常鲁在清水县,与吐蕃大相尚结赞、大将论悉颊藏、论臧热、论利陀、论力徐会盟,厘定两国边界:“唐地泾州右尽弹筝峡,陇州右极清水,凤州西尽同谷,剑南尽西山、大度水。吐蕃守镇兰、渭、原、会,西临洮,东成州,抵剑南西磨些诸蛮、大度水之西南。尽大河北自新泉军抵大碛,南极贺兰橐它岭,其间为闲田。二国所弃戍地毋增兵,毋创城堡,毋耕边田。”

有女为宰相刘从一继室,808年卒。

家族 编辑

五代祖 编辑

曾祖 编辑

祖父 编辑

父亲 编辑

  • 崔倢,遂州长江县尉,赠刑部尚书[2]

夫人 编辑

子女 编辑

  • 崔助,将仕郎、守郑州司功[2]
  • 崔劢,宣义郎、守少府监丞[2]
  • 崔勖,乡贡明经[2]
  • 崔氏,嫁广平刘从一[2]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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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122》,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143》,出自《新唐书

注释 编辑

  1. ^ 《唐会要》卷97《吐蕃》条云:“(建中)二年三月,以万年县令崔汉衡为殿中少监,持节使西戎。”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毛阳光,余扶危主编. 《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 下》.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3年7月: 四七0–四七一. ISBN 978-7-5013-5179-4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