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院中国清朝中央机构之一,创设于1911年5月8日(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是清朝末年为实行宪政而成立的“上备顾问,参议国务”的专职参议机构。为皇帝亲临顾问国务的地方,院内置院长、副院长各1人,顾问大臣32人,参议10人,秘书厅秘书长1人,初设院长为陆润庠荣庆为副院长。

职官 编辑

以下如无说明,为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8日)任命:

  • 院长:陆润庠(六月十五日(1911年7月10日)解职)、荣庆(六月十五日(1911年7月10日)任)、奕劻(九月十一日(1911年11月1日)任)
  • 副院长:荣庆(六月十五日(1911年7月10日)升院长)、邹嘉来(六月十五日(1911年7月10日)任)

以下为闰六月廿日(1911年8月14日)任命的庆亲王内阁弼德院成员:

以下为九月十一日(1911年11月1日)任命的袁世凯内阁弼德院成员:

以下为九月廿六日(1911年11月16日)任命的袁世凯内阁弼德院成员: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p.3094.

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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