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绍年(1845年—1916年),字赞虞福建闽县人。

同治十三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光绪十四年(1888年)任浙江道监察御史,以极谏慈禧动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名噪四海。二十六年(1900年)迁云南布政使,就擢巡抚,兼署云贵总督。三十年(1904年)上奏朝廷,呼吁实行立宪改革。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一,由代贵州巡抚调任广西巡抚。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1906年11月6日),解任以侍郎用。[1]。三十二年(1906年)内召,以侍郎充军机大臣,兼署邮传部尚书,授度支部侍郎。支持改革。三十三年(1907年)因御史赵启霖段芝贵案,林绍年替言官赵启霖报不平,跟庆亲王奕劻闹翻,称病退出军机,外出任河南巡抚。1910年调回中央任学部侍郎,后改任弼德院顾问大臣,随即告病回乡,1916年病逝于福州故里[2]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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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38》,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广西地方志.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 ^ 陈三立. 《清诰授光禄大夫头品顶戴经筵讲官弼德院顾问大臣予谥文直闽县林公神道碑铭》.

外部链接 编辑

官衔
前任:
张百熙
邮传部尚书(署理)
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光绪三十三年三月
(1907年3月-4月)
继任:
岑春煊
前任:
李经羲
清朝广西巡抚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一 -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
1905年10月9日 - 1906年11月6日
继任:
柯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