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虚构作品(英语:Metafiction[注 1],香港、澳门、新加坡、台湾称为后设作品),小说被称为元虚构小说或超小说,是一种强调其自身虚构性的戏剧或小说等虚构作品,作者通过不断提醒让观众或读者意识到作品的虚构性。[1][2]
威廉·加斯在1970年〈哲学与小说形式〉一文中首度提出“元小说”的说法。典型的写作技巧包括将原先的剧情设定为一件文学作品,随后揭露故事的“真相”。元小说透过讽刺和自我反省等手法,引导读者思考小说与现实之间的关联,进而有意识、有组织地探讨小说本身的虚构性。
元小说兴起于现代和后现代文学时期,但它的迹源最早可追溯至荷马《奥德赛》、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和塞万提斯《堂吉诃德》,以至詹姆斯·霍格的《一个称义罪人的私下回忆录与自白书》(1824年)。1950年代,法国小说界掀起“新小说”风潮,其中便隐含元小说元素。1960年代,约翰·巴思《迷失在欢乐宫》、罗伯·库佛《保姆》、库尔特·冯内古特《第五号屠宰场》、托马斯·品钦《叫卖第49组》和威廉·加斯《威廉·马斯特的孤妻》等作家与作品接连涌现,元小说达到鼎盛。
元小说手法
编辑常见的元小说手法包括:
参考文献
编辑注释
编辑注脚
编辑参考书籍
编辑- 黄清顺,《台湾小说的“元”之路 : “元小说”的理论建构与在台发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3年(民92年),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 硕士论文,指导教授:杨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