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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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广义的小额贷款泛指所有小额个人信用贷款,包括民间借贷、非法高利贷、或合作贷款。小额贷款一般金额较小,借款人一般是没有什么抵押物,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没有信贷历史的穷人。设计是为了支持创业和扶贫。

孟加拉乡村银行位于达卡的总部大楼

但现今一般人提及微型贷款,多半指的是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纳斯其创建的格拉明乡村银行在1976年开始所针对穷人推行的小额贷款。

根据微型贷款高峰会(Microcredit Summit Campaign)[1]的定义:“微型贷款”是一种透过小额借款等金融服务给低收入贫困的民众,让他们能够自我雇用、产生收入,以帮助其个人及家庭的方法。

一般来说,由于考虑到利润空间、借款人士有限的还款能力及高风险,传统发放商业贷款银行对这类贷款业务并不感兴趣。

穆罕默德·尤纳斯与其创建的格拉明乡村银行因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微额贷款而一起获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以表扬他们在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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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ttp://www.microcreditsummit.org/Aboutmicrocredit.ht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Microcredit Summit Campaign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