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廣義的小額貸款泛指所有小額個人信用貸款,包括民間借貸、非法高利貸、或合作貸款。小額貸款一般金額較小,借款人一般是沒有什麼抵押物,沒有穩定的工作,或者沒有信貸歷史的窮人。設計是為了支持創業和扶貧。

孟加拉鄉村銀行位於達卡的總部大樓

但現今一般人提及微型貸款,多半指的是孟加拉國銀行家穆罕默德·尤納斯其創建的格拉明鄉村銀行在1976年開始所針對窮人推行的小額貸款。

根據微型貸款高峰會(Microcredit Summit Campaign)[1]的定義:「微型貸款」是一種透過小額借款等金融服務給低收入貧困的民眾,讓他們能夠自我雇用、產生收入,以幫助其個人及家庭的方法。

一般來說,由於考慮到利潤空間、借款人士有限的還款能力及高風險,傳統發放商業貸款銀行對這類貸款業務並不感興趣。

穆罕默德·尤納斯與其創建的格拉明鄉村銀行因在開發中國家推廣微額貸款而一起獲2006年諾貝爾和平奬,以表揚他們在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參考資料

編輯
  1. ^ http://www.microcreditsummit.org/Aboutmicrocredit.ht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Microcredit Summit Campaign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