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托马斯·派克

托马斯·派克,第一代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FRSThomas Parker, 1st Earl of Macclesfield,1667年7月23日—1732年4月28日),英格兰法官辉格党政治家,1718年至1725年任大法官,后来因贪污丑闻而辞职,事后更被上院弹劾

The Right Hon. Earl of Macclesfield
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阁下
大法官
任期
1718年—1725年
前任科伯勋爵
继任委员会状态
个人资料
出生1667年7月23日
 英格兰斯塔福郡利克
逝世1732年4月28日
英格兰伦敦苏豪广场
政党辉格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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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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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在1667年7月23日生于英格兰斯塔福郡利克(Leek),是家中独子,父亲名叫托马斯·派克,在当地任职律师。派克早年入读位于什罗浦郡纽波特的亚当斯文法学校,后来转校,于德比郡的文法学校继续学业。毕业后,派克升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1684年在内院取得律师资格,1685年从剑桥大学肄业,但没有取得学位。

派克在1691年考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并主要在密德兰地区执业。他曾在1704年皇室诉杜钱一案中代表激进辉格党成员约翰·杜钱(John Tutchin)辩护,颇获名声。

公职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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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05年,派克在选举中代表辉格党出选下议院德比选区,并成功当选为下院议员。同年他获英廷策封爵士;又获委任为内院监督及女皇近卫(Queen's Serjeant)。在下院期间,派克曾任德比的刑事法院法官;由于他的大律师背景,派克在1709年被委到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撰写弹劾萨谢弗雷尔博士(Dr Sacheverell)的检控文书,后来他又在1710年对萨谢弗雷尔博士及高教派教士作出猛烈批评。另外,派克也是著名学者贝尔纳·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的朋友,曼德维尔后来在1720年代因撰写讽刺性文章而引起广泛争议。

派克在1710年接受委任为皇座法庭首席大法官枢密院顾问官,并从下院引退。到1711年,他复获邀出任大法官,但他婉拒了有关的邀请。在1712年,派克进而成为皇家学会会员。

在1714年8月1日,安妮女王驾崩,由于安妮女王无后,其继位人汉诺威选帝侯又需要长途跋涉才能够到达英国登基,派克于是获委为摄政官,代行君主职务至新君在同年9月18日抵英为止。

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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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曾深得汉诺威王朝首任君主乔治一世宠信。

汉诺威选帝侯在1714年10月20日正式登基,是位乔治一世,并标志着汉诺威王朝的开始。而在新王朝奠基不久以后,派克亦得到了乔治一世的宠信;他除了在1714年成功过渡,继续担任枢密院顾问官以外,又担任了大量公职,至1716年更获封为世袭男爵,成为派克勋爵Lord Parker)。后来乔治一世还特别恩准派克勋爵,可终身领俸。

到1718年,派克勋爵第二度获邀出任大法官,这次他接受了任命。在任期间,基于乔治一世不懂英语,上院每年一度的英皇致辞结果要由他代为宣读。及至1721年,派克勋爵获晋爵为世袭伯爵,成为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Earl of Macclesfield)。在1724年,坊间开始流传他牵涉到严重的贪污敛财,最初这些传闻未有威胁到他的仕途。不过后来却愈闹愈大,使他不得不于1725年自行辞去大法官之职。

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辞职以后,上议院随即向他展开审讯,并指控他在任大法官期间,非法收受贿款达100,000英镑(相当于今日1,100万英镑)。尽管他在审讯期间否认控罪,又作出不少有力辩护,但最终仍然被上院一致裁定贪污罪成。他除遭上院弹劾,以及被逐出枢密院外,又被罚款30,000英镑,而在还清罚款以前,更要被还押于伦敦塔接受看管。

由于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的贿款已被充公,因此他完全无力还清钜额罚款,结果他在伦敦塔仅仅被囚禁六个星期,就获得无条件释放。

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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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贪污丑闻后,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完全退出公众场合,并过隐居生活。除了偶尔前往伦敦,他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位于牛津附近的家族宅第锡伯恩堡(Shirburn Castle)。晚年的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专注自己的文艺创作,他在1732年4月28日卒故于其子位于伦敦苏豪广场(Soho Square)的家中,终年64岁。他死后,遗体安葬于锡伯恩堡旁的墓园。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生前曾在其出生地利克捐建文法学校一所。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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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在1691年4月23日娶珍尼特·卡里尔(Janet Carrier,1676年?-1733年8月23日)为妻。珍尼特为查尔斯·卡里尔(Charles Carrier)之女;珍尼特另有一姊妹名伊莎贝拉·卡里尔(Isabella Carrier)。伊莎贝拉是18世纪海军将领安森勋爵之母。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与其妻育有的子女为: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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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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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马斯·派克,Esq (1667年7月23日-1705年5月12日)
  • 托马斯·派克,MP (1705年5月12日-1705年)
  • 托马斯·派克爵士,MP (1705年-1710年3月27日)
  • 托马斯·派克爵士 (1710年3月27日-1710年3月30日)
  • 托马斯·派克爵士阁下 (1710年3月30日-1712年3月20日)
  • 托马斯·派克爵士阁下,FRS (1712年3月20日-1716年3月10日)
  • 派克勋爵阁下,PC,FRS (1716年3月10日-1721年11月15日)
  • 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阁下,PC,FRS (1721年11月15日-1725年5月31日)
  • 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阁下,FRS (1725年5月31日-1732年4月28日)

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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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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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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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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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职务
前任者:
约翰·霍尔特爵士
皇座法庭首席大法官
1710年–1718年
继任者:
约翰·普拉特爵士
官衔
前任者:
科伯勋爵
大法官
1718年–1725年
继任者:
委员会状态
前任者:
北安普敦伯爵
华威郡主事官
1719年–1728年
继任者:
孟塔古公爵
前任者:
新创设
派克男爵
1716年–1732年
继任者:
乔治·派克
麦克尔斯菲尔德伯爵
1718年–173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