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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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复为未有侵入性,而以台湾传统习用方式,对人体疾病所为之处置行为。如藉按摩、指压、刮痧、拔罐、滑罐、温灸、气功与内功之功术等方式,对人体疾病所为之处置。
整复师为台湾一般民众对从事非医疗行为之民俗疗法从业人员的尊称。目前台湾政府界定为无一定雇主之劳工,属自由职业。
种类
编辑法源依据
编辑86年台湾行政院劳委会正名
编辑- 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公文86.10.14台86劳资一字第044178号函指示
- 一、传统整复申请职业公会建议列入“产业工会、职业工会分案标准表”意见汇整表。
- 二、凡从事损、穴道、经络、运动损伤整复等劳工属之…
- 说明:新增项目:从事不列入医疗管理行为并经行政院卫生署及内政部正名为“传统整复员”。
101年台湾行政院卫生署规范
编辑- 行政院卫生署公文101.5.29卫署医字第1010206672号令
- 一、以纾解筋骨、消除疲劳为目的,单纯对人施以传统之传统整复推拿、按摩、指压、刮痧、脚底按摩、拔罐等方式,或使用民间习用之外敷膏药、外敷生草药、或药洗,所为之民俗调理行为,不得宣称医疗效能。
- 二、前项行为如以广告宣称医疗效能,依医疗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处分。
记事
编辑相关团体
编辑- 台湾整复师联盟工党
- 中华民国传统整复推拿师职业工会全国联合总会
- 社团法人中华传统整复协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