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芦洲区公所

新北市芦洲区公所(简称:芦洲区区公所芦洲区公所;英文:Luzhou District Office)为新北市政府在新北市芦洲区的派出机关,于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属于区公所位阶,上级业务监督机关为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芦洲区公所
Luzhou District Office(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授权法源地方制度法
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主要官员
区长陈炳仲
任期区长:无任期保障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1会、1处、5课、4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0年
前身机关芦洲市公所
联络信息
地址24760  中华民国台湾
新北市芦洲区三民路95号(新北市芦洲区行政大楼)
电话+886 02-2281-1484; 02-2281-6024
网站新北市芦洲区公所 首页
芦洲区行政中心

沿革 编辑

  • 1945年,台北州新庄郡鹭洲庄改称台北县新庄区鹭洲乡。
  • 1947年4月1日,与三重分治,更名芦洲乡。
  • 1997年10月,改制为县辖市台北县芦洲市公所。
  • 1998年2月9日,增设成功里、永德里(永乐里(1至5、19至29邻)、永安南路二段356巷86、88、90号画分为成功里;永康里1至4邻、21邻部分(长安街267巷7弄2、4、6、8号)、23至34邻画分为永德里)。
  • 2010年12月25日,因台北县升格为新北市,本所改制为芦洲区公所。
  • 2012年5月23日,鹭江国小校门迁移,地址从民权路1号改为“民族路7号”,行政划分仍隶属于鹭江里15邻[1]
  • 2014年12月25日,因首任芦洲区长黄丽足退休,第二任区长由原万里区区长赖俊达转任[2]
  • 2015年10月,人口突破20万人[3]

组织架构 编辑

新北市芦洲区公所所辖组织,在区长秘书之下,设有1会、1处、5课、4室。

  • 区长(1人,荐任第九职等至简任第十职等)
    • 副区长(1人,荐任第九职等)
    • 主任秘书(1人,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
    • 课长(5人,荐任第七职等至第八职等)
    • 主任(1人,荐任第七职等至第八职等)
    • 秘书(1人,荐任第七职等)
    • 视导(2人,荐任第七职等)
    • 调解委员会秘书(1人,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课员(34人,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技士(15人,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 里干事(14人,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内7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 技佐(1人,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
      • 办事员(7人,委任第三职等至第五职等)
      • 书记(2人,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内部单位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注释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村里街路門牌異動查詢. [2018-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30). 
  2. ^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2018-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1). 
  3.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人口統計資料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