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郡
新平郡,中国古代郡名。东汉兴平元年(194年),分安定郡鹑觚县、右扶风的漆县置(《后汉书·郡国志五》)[1][2],郡治漆县[3](今陕西彬县),辖境相当今陕西彬县、旬邑、长武、永寿和甘肃泾川、灵台等县地。领漆、橡邑、鹑觚三县。曹魏、西晋时沿习,属雍州。统二县:漆、汾邑,2700户。东晋时为前秦所据,后为姚苌所取。
历代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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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东汉 |
使用状况 | 唐朝改称邠州 |
东汉 | 新平郡 |
三国 | 新平郡 |
西晋 | 新平郡 |
隋朝 | 新平郡 |
唐朝 | 新平郡→豳州,邠州→新平郡→邠州 |
十六国时毁废,百姓夷灭,郡县无理所。北魏复置,治白土县,下辖白土、爰得、三水、高平四县,属泾州。西魏大统十四年(548年)于今彬县置南豳州,西魏废帝除“南”字为“豳州”。西魏、北周新平郡属豳州。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大业二年(606年)废豳州。义宁二年(618年)以北地郡之新平县复置新平郡,治所在新平县(今彬县),领新平、三水二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为豳州,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改为邠州,天宝元年(742年)一度改称新平郡。治新平(今陕西省彬县)。辖新平、三水、永寿、宜禄4县。辖域约为今日陕西彬县、长武、旬邑、永寿等地,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邠州。
- 唐朝新平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