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郡
新平郡,中國古代郡名。東漢興平元年(194年),分安定郡鶉觚縣、右扶風的漆縣置(《後漢書·郡國志五》)[1][2],郡治漆縣[3](今陝西彬縣),轄境相當今陝西彬縣、旬邑、長武、永壽和甘肅涇川、靈台等縣地。領漆、橡邑、鶉觚三縣。曹魏、西晉時沿習,屬雍州。統二縣:漆、汾邑,2700戶。東晉時為前秦所據,後為姚萇所取。
歷代變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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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 | 東漢 |
使用狀況 | 唐朝改稱邠州 |
東漢 | 新平郡 |
三國 | 新平郡 |
西晉 | 新平郡 |
隋朝 | 新平郡 |
唐朝 | 新平郡→豳州,邠州→新平郡→邠州 |
十六國時毀廢,百姓夷滅,郡縣無理所。北魏復置,治白土縣,下轄白土、爰得、三水、高平四縣,屬涇州。西魏大統十四年(548年)於今彬縣置南豳州,西魏廢帝除「南」字為「豳州」。西魏、北周新平郡屬豳州。
隋朝開皇三年(583年)廢,大業二年(606年)廢豳州。義寧二年(618年)以北地郡之新平縣復置新平郡,治所在新平縣(今彬縣),領新平、三水二縣。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為豳州,開元二十三年(735年),改為邠州,天寶元年(742年)一度改稱新平郡。治新平(今陝西省彬縣)。轄新平、三水、永壽、宜祿4縣。轄域約為今日陝西彬縣、長武、旬邑、永壽等地,乾元元年(758年)復改為邠州。
- 唐朝新平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