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郡
新平郡,中國古代郡名。東漢興平元年(194年),分安定郡鶉觚縣、右扶風的漆縣置(《後漢書·郡國志五》)[1][2],郡治漆縣[3](今陕西彬县),辖境相当今陕西彬县、旬邑、长武、永寿和甘肃泾川、灵台等县地。领漆、橡邑、鹑觚三县。曹魏、西晉時沿習,属雍州。统二县:漆、汾邑,2700户。東晉時為前秦所據,後為姚萇所取。
历代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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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東漢 |
使用状况 | 唐朝改稱邠州 |
东汉 | 新平郡 |
三國 | 新平郡 |
西晉 | 新平郡 |
隋朝 | 新平郡 |
唐朝 | 新平郡→豳州,邠州→新平郡→邠州 |
十六国时毁废,百姓夷灭,郡县无理所。北魏复置,治白土县,下辖白土、爰得、三水、高平四县,属泾州。西魏大统十四年(548年)于今彬县置南豳州,西魏废帝除“南”字为“豳州”。西魏、北周新平郡属豳州。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废,大业二年(606年)废豳州。义宁二年(618年)以北地郡之新平縣复置新平郡,治所在新平县(今彬县),领新平、三水二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改為豳州,開元二十三年(735年),改為邠州,天宝元年(742年)一度改稱新平郡。治新平(今陝西省彬縣)。轄新平、三水、永壽、宜祿4縣。轄域約為今日陝西彬縣、長武、旬邑、永壽等地,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为邠州。
- 唐朝新平郡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