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初
景初(237年四月—239年)是三国时期曹魏的君主魏明帝曹叡的第三个年号,共计3年。[1]这也是曹魏政权的第四个年号。
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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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曹魏 | |
君主 | 魏明帝曹叡 | |
历时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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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五年三月改元并改用景初历,以建丑之月为正月。因此青龙五年三月则成为景初元年四月。
景初三年正月齐王曹芳即位沿用。
改元
编辑大事纪
编辑- 景初三年——正月初一日,魏明帝驾崩,齐王曹芳继位。[4]
纪年农历对照表
编辑西元 | 干支 | 纪年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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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年 | 丁巳 | 景初元年 | 丁酉(大) 4/12 |
丁卯(大) 5/12 |
丁酉(小) 6/11 |
丙寅(大) 7/10 |
丙申(小) 8/9 |
乙丑(大) 9/7 |
乙未(小) 10/7 |
甲子(大) 11/5 |
甲午(小)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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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年 | 戊午 | 景初二年 | 癸亥(大) 1/3 |
癸巳(小) 2/2 |
壬戌(大) 3/3 |
壬辰(小) 4/2 |
辛酉(大) 5/1 |
辛卯(小) 5/31 |
庚申(大) 6/29 |
庚寅(大) 7/29 |
庚申(小) 8/28 |
己丑(大) 9/26 |
己未(小) 10/26 |
戊午(小) 12/24 |
十一戊子(大) 11/24 |
239年 | 己未 | 景初三年 | 丁亥(大) 1/22 |
丁巳(小) 2/21 |
丙戌(大) 3/22 |
丙辰(小) 4/21 |
乙酉(大) 5/20 |
乙卯(小) 6/19 |
甲申(大) 7/18 |
甲寅(小) 8/17 |
癸未(大) 9/15 |
癸丑(小) 10/15 |
壬午(大) 11/13 |
壬子(大) 12/13 壬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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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曹魏自青龙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起停用《四分历》,改用《景初历》,以建丑之月为正月,旧历三月二十七日为新历四月二十八日。景初三年十二月起,恢复以建寅之月为正月,景初三年有两个十二月。
景初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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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 | 建兴十五年 | 延熙元年 | 二年 |
东吴 | 嘉禾六年 | 七年 赤乌元年 |
二年 |
公孙渊 | 绍汉元年 | 二年 |
参看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5页。
- ^ 陈寿. 魏書三明帝紀. 维基文库.“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县言黄龙见。于是有司奏,以为魏得地统,宜以建丑之月为正。三月,定历改年为孟夏四月。〈《魏书》曰:……甲子诏曰:‘……今推三统之次,魏得地统,当以建丑之月为正月。考之群艺,厥义章矣。其改青龙五年三月为景初元年四月。’〉……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还至河内,帝驿马召到,引入卧内,执其手谓曰:‘吾疾甚,以后事属君,君其与爽辅少子。吾得见君,无所恨!’宣王顿首流涕。即日,帝崩于嘉福殿,时年三十六。”
- ^ 司马光. 資治通鑑魏紀五. 维基文库.“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县言黄龙见。高堂隆以为:‘魏得土德,故其瑞黄龙见,宜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变民耳目。’帝从其议。三月,下诏改元,以是月为孟夏四月,服色尚黄,牺牲用白,从地正也。更名《太和历》曰《景初历》。”
- ^ 4.0 4.1 陈寿. 魏書四齊王紀. 维基文库.“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弃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复用夏正;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礼制所由变改也。又夏正于数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为后十二月。’”
外部链接
编辑-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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