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公民身份
区域国籍政策概述
朝鲜公民身份是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政策。
朝鲜国籍法
编辑1963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过了国籍法。[1]此后朝鲜当局于1995年和1999年修订该法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朝鲜公民的概念作出定义并阐明了如何取得以及丧失朝鲜公民身份的资格。它还提到了公民资格、公民权利和公民保护。[2]
公民类型
编辑出身国籍
编辑朝鲜是典型的属人主义国家,朝鲜国民无论在哪所生的任何孩子都可以自动获得朝鲜国籍。但是如果一名朝鲜国民和一名不同国籍的人在朝鲜国外生育了孩子,则该孩子的国民身份将由其父母决定。因为不奉行属地主义,如果夫妇双方均为外国人,在朝鲜境内生育了一个孩子,则该孩子并不会自动获得朝鲜国籍,除非是父母身份不明或者父母均为无国籍人的儿童。[3]
申请国籍
编辑在朝鲜,入籍流程尚不清楚。外国公民要归化只能由最高人民会议批准,但具体要求不详。
双重国籍
编辑朝鲜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此外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第3条“韩半岛及其附属岛屿均为韩国领土”,[4]不过未经韩国政府特别许可和批准,韩国人不得前往朝鲜。
参考文献
编辑- ^ Kim, Chin. Law of Marriage and Divorce in North Korea The International Lawyer (1973): 906–917
- ^ Kim, Chin. North Korean Nationality Law. International Lawyer. 1972, 6 (2): 324 [2022-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30).
-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Office of Citizen Consular Services. Multiple Citizenship: North Korea. [22 Novem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0).
- ^ '부적격' 탈북자에…입국 후 판단하자는 '황당한' 법무부. 25 July 2019 [2022-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