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声(?—1537年),字克谐,号南冈[1]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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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江西乡试举人,十二年(1499年)联捷己未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改监察御史[2][3]

正德初年,掌印太监刘瑾擅政,朱廷声上疏进言请杀刘瑾,反被矫诏诬陷为奸党,罚米落职。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六年(1511年)起为南京刑部郎中,十一年(1516年)三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十六年(1521年)正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4]嘉靖二年(1523年)九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4],升湖广右布政使,六年(1527年)十一月升福建左布政使,七年(1528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5],九年(1530年)升刑部右侍郎,十一年(1532年)十月以病乞休。十六年(1537年)八月二十四日病卒[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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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继初;祖父朱孔宽;父朱层,字大霄,赠奉政大夫浙江按察司佥事。母马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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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夏言《送少司寇朱南冈先生得请养疾还乡序》
  2. ^ 明实录:武宗实录 ,24卷
  3. ^ 明史》(卷188):“朱廷声,字克谐,进贤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嘉靖中,终刑部右侍郎。”
  4. ^ 4.0 4.1 明实录:世宗实录 ,31卷
  5. ^ 明实录:世宗实录 ,94卷
  6.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国朝献征录》(3册46卷):公讳廷声,姓朱氏,世居进贤。登弘治己未进士,拜官行人,以狷介闻。武宗时,中官刘瑾以势躏籍中外,天下侧目。廷声乃上疏请诛奸慝以清君侧。瑾衔之,矫诏诬逐党人中以危祸罚米落职,勒停十年。公毅然当之,不为祸怵。逮瑾伏诛,公道昭明。岁辛未,以录用言官,疏铨部题公复起秩即署。历官浙江按察司佥事、湖广副使、河南左参政、湖广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复陞刑部右侍郎。公忠勤廉介,以次叙迁。其佥宪两浙也,平剧贼汤毛九乱将卒向义而成功士畏威而怀德。其副宪湖省也,备兵辰沅而苗夷率服,明刑弼教,而黉校安业。勒勋边石,肖像生祠。任河南,救荒善政,而民不阻饥小滩漕兑而军民胥利。其擢中丞也,力赞显陵工成屡承先帝金帛殊赐。会荆襄地方值岁凶荒,百姓饥疫,流离载道,老幼失所,公目击其艰,乃叹曰:此莫非天子百姓可忍使填沟壑乎况此等虽值天时之变实皆为吾民父母者之责也遂疏出内帑数万全所活不可胜计既又奏收赎律钞官司无得侵滥俱贮以备赈荒迄今守为定典及陞刑侍公主之以忠诚佐之以明允时无冤民直己抗节耻屈权贵会有风雷彗孛天变例有陈言公遂抗疏乞休虽蒙温旨慰留,公曰:吾为国重臣,不能上消天变,可尸位乎?归志益决,力以疾辞。圣谕云:朱廷声既称患病,准回籍调理。痊可之日,有司奏来起用。后以擢取风宪官员事例奏,请起用公,力辞以疾。至嘉靖丁酉八月二十四日竟以疾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