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春 (乌程)
朱长春(?—?),字太复,号海瀛(或瀛海),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朱长春 | |
---|---|
大明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
出生 | 嘉靖戊午十一月初二日(官年)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浙江乡试第二十八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1][2]。礼部观政,本年授直隶舒城知县,次年调繁直隶常熟县知县。丁忧,十八年复除山东阳信知县,二十一年升刑部主事,本年养病,因大力诋毁枢臣石星,被削籍为民。归隐城南溪湾,闭户著述。万历末诏起直言,曾廷推兵部郎中,未果,卒。天启改元,赠光禄寺少卿。著有《朱太复诗集》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 ||
---|---|---|
前任: 陈魁士 |
明朝舒城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林材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