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元
李学元(16世纪—17世纪),字存斋,湖广荆州府公安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学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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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惠州府推官 | |
籍贯 | 湖广荆州府公安县 |
字号 | 字存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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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李学元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授晋州知州,因父母去世回乡,服阕后补任高唐州知州,当时白莲教在曹州、濮州作乱,他严行守备,擒拿祸首,然而魏忠贤的御史亲信巡按晋州,以其为杨涟同为湖广人而罢其官,魏忠贤败亡,他补任惠州推官,两广总督王尊德派他招抚海盗,他独自到贼人巢穴委曲开谕,贼人都散去,不久又负责查勘潮州、肇庆两府,存活判死罪者二十八人,并写下《矜情录》,上级打算荐用他,他却因为目疾辞官,在家乡数年后在奇人以针医治下重见光明,七十多岁才去世[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公安县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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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文焕 |
明朝晋州知州 1616年-1618年 |
继任: 王纲 |
前任: 刘肃清 |
明朝高唐州知州 天启年间 |
继任: 刘有声 |
前任: 金汝和 |
明朝惠州府推官 1627年-1629年 |
继任: 程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