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元
李學元(16世紀—17世紀),字存齋,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李學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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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惠州府推官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
字號 | 字存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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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李學元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授晉州知州,因父母去世回鄉,服闋後補任高唐州知州,當時白蓮教在曹州、濮州作亂,他嚴行守備,擒拿禍首,然而魏忠賢的御史親信巡按晉州,以其為楊漣同為湖廣人而罷其官,魏忠賢敗亡,他補任惠州推官,兩廣總督王尊德派他招撫海盜,他獨自到賊人巢穴委曲開諭,賊人都散去,不久又負責查勘潮州、肇慶兩府,存活判死罪者二十八人,並寫下《矜情錄》,上級打算薦用他,他卻因為目疾辭官,在家鄉數年後在奇人以針醫治下重見光明,七十多歲才去世[1]。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同治《公安縣志》·卷六·人物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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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文煥 |
明朝晉州知州 1616年-1618年 |
繼任: 王綱 |
前任: 劉肅清 |
明朝高唐州知州 天啟年間 |
繼任: 劉有聲 |
前任: 金汝和 |
明朝惠州府推官 1627年-1629年 |
繼任: 程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