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710年代?—737年),原名李嗣初唐玄宗李隆基第五子,母为皇甫德仪

生年不详,从其兄李亨生年推断,当生于711年或之后。开元二年(714年)五月,封为鄂王。十二年(724年),改名李涓,遥领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二十一年(733年),四月,加太子太保,兼幽州都督。二十三年(725年),改名李瑶

二十五年(737年),玄宗宠妃武惠妃召唤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三兄弟与薛锈入宫,说是宫禁有盗贼。三兄弟与薛锈披甲入宫时,武惠妃却对玄宗说三兄弟兵变,已经杀入宫内,玄宗大怒,立刻将三兄弟逮捕,薛锈被处死;在武惠妃和驸马杨洄的构陷下,他与太子李瑛、光王李琚一起被废为庶人并被赐死,民间因为其三人之冤,称之为“三庶人”。妻子韦妃则获得了赦免[1]

宝应元年(762年)五月,侄子唐代宗追复其官爵。

注释 编辑

  1. ^ 全唐文 卷三十一 免鄂王瑶妃韦氏罪诏》

延伸阅读 编辑

[]

 旧唐书·卷107》,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082》,出自《新唐书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