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星(?—1649年),字奎壁,一紫垣灿岩[1]河南汝宁府息县城关镇人,明末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自幼勤学,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中甲辰科进士,授直隶武强县知县,调真定县。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授广东道御史,四十一年山西巡按,四十三年闰八月升福建参议,后患病辞官归。天启元年十二月起陕西兵粮道右参议,二年五月升尚宝司少卿,本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寺丞,三年三月升右少卿,本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因得罪魏忠贤,被革职为民,六年发配廉州(今广西合浦县)。崇祯时,起用为工部右侍郎右佥都御史崇祯十一年(1638年)以兵部右侍郎等职总督两湖五省军务、兼巡抚贵州

明亡后寄寓贵州黔阳永历帝武冈(今湖南境),召李若星为吏部尚书,为刘承胤所掣制,不久即解官去,随永历帝逃亡靖州清军孔有德攻破靖州,死于乱军之中[2]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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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四十八》,出自《明史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李若星,灿岩,书一,辛巳十月二十日生,息县人,癸卯四十四,会二百七十四,三甲四十六,兵部政,授武强知县,调真定,庚戌考选,壬子授广东道御史,癸丑山西巡按,乙卯升福建参议,口口患病。辛酉起陕西参议,壬戌升尚宝司少卿,本年升大理寺左寺丞,癸亥升右少卿,本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乙丑革职为民。戊辰起河道兵部右侍郎,己巳加从二品服俸,庚午解任,辛未丁忧。曾祖森;祖章,苏州府照磨;父登云,武举。
  2. ^ 《南疆绎史》称李若星自刎死(《恤谥考》卷五)
官衔
前任:
薛承教
明朝真定县知县
1605年-1610年
继任:
李联芳
前任:
瞿式耜
(署)
南明吏部尚书
1647年
继任:
侯伟时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