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辰(1914年3月31日—1997年6月28日),原名杨振九辽宁法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夫人为肖塞。

杨易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期
1983年3月—1988年4月
前任黄火青
继任刘复之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1977年12月—1983年2月
前任刘光涛
继任李力安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任期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前任刘光涛
继任机构撤销,改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前任欧阳钦
继任王一伦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
任期
1956年—1967年
省长韩光 欧阳钦 李范五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杨振九
(1914-03-31)1914年3月31日
 中华民国辽宁省法库县
逝世1997年6月28日(1997岁—06—28)(83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 中华民国(1914年–?年)
 中华民国(?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997年)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编辑

杨易辰1914年出生于法库县。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至1967年任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任省委书记。198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8年退休。1977年至1987年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1988年后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6月28日逝世,享年83岁。

参考资料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刘光涛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书记
1977年12月-1983年2月
继任:
李力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黄火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3年3月-1988年4月
继任:
刘复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刘光涛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继任:
陈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前任:
欧阳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继任:
王一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