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益

臺灣刑事法學者・司法官・前司法院大法官

林俊益(1957年),台湾法学家,毕业于辅仁大学法学硕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曾任地方法院法官庭长、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厅厅长、地方法院院长等职,2015年10月1日就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1],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2]辅仁大学杰出校友。

林俊益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
2015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提名马英九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7年(66—67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无党籍
职业法官
学历
经历

学经历 编辑

学术经历 编辑

林俊益是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天主教辅仁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其博士论文指导教授是蔡英文[3]。长年于天主教辅仁大学法律学系担任兼任副教授一职教授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

工作生涯 编辑

过去担任最高法院法官时,曾审理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并驳回检察官的上诉,以致无罪定谳,因而遭反对马英九的人士质疑是马英九的人事酬庸[4]

2015年4月23日,获马英九总统提名而担任司法院大法官时,国民党的党政人士表示林俊益是审荐小组推荐第一名,马总统尊重审荐小组建议,并未考量当初特别费官司;况且马总统先前也曾提名在同案起诉他的颜大和担任检察总长[4]。两天后,林孟皇称林俊益在任职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时,未经拘提就直接发布通缉,因而造成冤狱,不适任大法官。对此,林俊益解释嫌犯当时所涉强盗杀人案属唯一死刑重罪,所以先发传票;嫌犯在家属代收传票后仍未到案说明,极有可能逃亡,所以发布通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5]

林俊益的大法官任期在2023年9月底届满。他对外表示,自己在大法官任内最关注刑事诉讼案件,另名大法官黄瑞明称林俊益经常是“一锤定音”、把关裁判品质的人。[6]

著作 编辑

  • 刑事诉讼法概论(上),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09,20版。
  • 刑事诉讼法概论(下),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09,16版。
  • 程序正义与诉讼经济(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00/02,1版2刷。
  • 传闻法则之理论与实践(与王兆鹏、陈运财等7人合著),元照出版公司,2004/08初版。
  • 当事人主义在我国刑事诉讼上可行性之研究(与庄春山合著),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79年研究发展,1991/09出版。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關於大法官>林大法官 俊益,司法院大法官網站.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2. ^ 林俊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
  3. ^ 衡平仲裁制度之研究-台湾博硕士论文加值系统
  4. ^ 4.0 4.1 林俊益獲提名大法官 遭疑酬庸,中國時報,2015/04/23. [2019-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 
  5. ^ 林俊益遭控辦出冤獄 法界批︰不適任大法官,自由時報,2015-04-25. [2019-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 
  6. ^ 王宏舜. 歡送4位大法官卸任 大法官互「爆料」語笑喧呼 但他引感傷. 联合新闻网. 2023-09-29 [2023-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9)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