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专区
林芝专区,西藏自治区旧专区。南部地区与印度争议地区属于藏南地区的一部分。
林芝专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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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区 | |||||||||
1960年—1970年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历史 | |||||||||
• 成立 | 1960年 | ||||||||
• 废除 | 19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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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林芝市(各自宣称,互不认可) 印度阿鲁纳恰尔邦(各自宣称,互不认可) |
历史
编辑1960年1月成立塔工专署,同年2月改设林芝专区,专署驻林芝县。将拉绥溪、古如朗木杰溪、加查宗、朗宗、金东溪划归山南专区。原属昌都专区的嘉黎宗、倾多宗、易贡宗、曲宗划入林芝专区。以德木宗西部与觉木宗东部、则拉岗宗东北部合并设林芝县(驻尼池村);以白玛桂(包括金珠、珞堆卡)设墨脱县;以则拉岗的西南部设米林县;以江达宗设工布达县(驻江达村,即太昭);以雪喀宗和觉木宗西部设雪巴县(驻雪巴村);以嘉黎宗设嘉黎县;将倾多宗、易贡宗、曲宗合并设波密县(驻扎木)。林芝专区辖林芝、墨脱、工布江达、雪巴、波密、米林、嘉黎等7县。
1970年废林芝专区,改为林芝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