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诗正(1697年—1763年),字养仲,号芗林浙江钱塘县人。清代大臣、书法家。雍正庚戌进士,乾隆时官至东阁大学士。卒谥文庄。

梁诗正

大清太子太傅东阁大学士
籍贯 浙江钱塘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养仲,号芗林
谥号 文庄
出生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
逝世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亲属 梁同书梁敦书
出身
  •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及第

生平 编辑

梁诗正五岁始能言,长于文学,同杭世骏陈兆等六人结“月课诗社”。雍正八年(1730年)中式庚戌科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累迁侍讲学士。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母丧丁忧归里。

乾隆帝即位,召梁诗正为南书房行走。乾隆三年(1738年),补侍读学士,累迁户部侍郎。十年,擢升户部尚书。十三年,调兵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少师,兼任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十五年,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随乾隆帝南巡。十七年,上疏乞求终养。二十三年,父丧丁忧,召署工部尚书。二十四年,调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守丧结束,仍任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1763年),授东阁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病卒,谥文庄

《清史稿》有传。[1]

家族 编辑

梁文濂,叔父梁文泓。兄梁启心

有子梁同书梁敦书

著作 编辑

梁诗正工书法,初学柳公权,继参赵孟𫖯文徵明,晚年师颜真卿李邕,编历代名家书法真迹《三希堂法帖》。又受命撰《唐宋诗醇》、《西清古鉴》。曾为《张氏宗谱》题字。乾隆十二年选入上书房

著有《矢音集》。

遗迹 编辑

故居位于七龙潭,现为杭州市文物保护点。

注释 编辑

  1. ^ 《清史稿·卷303》:梁诗正,字养仲,浙江钱塘人。雍正八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十三年,以母忧归。高宗即位,召南书房行走。乾隆三年,补侍读学士。累迁户部侍郎。诗正疏言:“八旗除各省驻防与近京五百里俱听屯种,馀并随旗驻京。皇上为旗人资生计者,委曲备至,而旗人仍不免穷乏。盖生齿日繁,若不使自为养,而常欲官养之,势有不能。臣谓非屯田不可。今内地无闲田,兴、盛二京膏腴未尽辟。世宗时,欲令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分驻旗人耕种,已有成议,未及举行。今不早为之所,数百年后,旗户十倍于今。以有数之钱粮,赡无穷之生齿,使取给于额饷之内,则兵弁之关支,不足供闲散之坐食;使取给于额饷之外,则民赋不能加,国用不能缺。户口日繁,待食者众,无馀财给之,京师亦无馀地处之。惟有酌派户口,散列边屯,使世享耕牧之利,以时讲武,亦以实边。诸行省绿营马步兵饷,较康熙年间渐增至五六百万。在各标营、镇协每处浮数十百名,不觉其多;在朝廷合计兵饷,则冗额岁不下数十百万。各省钱粮,大半留充兵饷,其不敷者,邻省协拨,而解部之项日少。向来各营多空粮,自雍正元年清查,此弊尽除。是近年兵额但依旧制,已比前有虚实之别。况直省要害之地,多满洲驻防,与各标营、镇协声势联络,其增设兵额可以裁汰者,宜令酌定数目,遇开除空缺,即停止募补。庶将来营制渐有节省,而现在兵丁无苦裁汰。”
    十年,擢户部尚书,诗正疏言:“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馀二百馀万,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今虽府库充盈,皇上宜以节俭为要,勿兴土木之工、黩武之师,庶以持盈保泰。”十三年,调兵部尚书。十四年,加太子少师,兼刑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协办大学士。
    十五年,调吏部尚书。御史欧堪善疏劾诗正徇庇行私,上召诸大臣及堪善廷诘。所劾皆无据,惟翰林院轮班引见,偶有越次。上谕曰:“梁诗正职在内廷,不过文学供奉,朕何如主,而谓诸臣能恣行其胸臆乎?至小小瞻徇私情,则不独诗正,诸大臣恐俱未能尽绝。如张廷玉掌院三十年,引见越次,不知凡几,何以未闻论劾?诗正有此一二可议,即被论劾,得以知所儆省,未始非福。堪善之言,当以为感,不当以为怨也。”会御史储麟趾劾四川学政朱荃匿丧,上询诗正,诗正对失指,下吏议,当夺职,命留任。
    十六年,从上南巡,诗正父文濂年八十,予封典。十七年,疏乞终养。二十三年,丁父忧,召署工部尚书。二十四年,调署兵部尚书。二十五年,服阕,真除,仍命协办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二十八年,授东阁大学士,加太子太傅。寻卒,谥文庄。
    子同书,举人,赐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敦书,官至兵部右侍郎。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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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03》,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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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官衔
前任:
阿尔赛
户部汉尚书
乾隆十年五月辛卯-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
(1745年6月19日-1748年5月8日)
继任:
蒋溥
前任:
陈大受
兵部汉尚书
乾隆十三年四月乙丑-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
(1748年5月8日-1750年2月9日)
继任:
李元亮
前任:
陈大受
吏部汉尚书
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乾隆十七年九月庚辰
(1750年2月9日-1752年10月29日)
继任:
孙嘉淦
前任:
李元亮
兵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四年正月癸卯-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
(1759年2月18日-1761年6月11日)
继任:
刘纶
前任:
刘统勋
吏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乾隆二十八年六月壬寅
(1761年6月11日-1763年7月26日)
继任:
陈宏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