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吉雄(1943年7月8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担任国民大会代表,后代表中国国民党以全国不分区当选为第二、三、四届立法委员[1]

杨吉雄
 中华民国第2-4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选区全国不分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43-07-08) 1943年7月8日80岁)
日治台湾台北州苏澳郡苏澳街(今宜兰县苏澳镇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43-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儿女杨棨名
学历
经历

1993年时任宜兰县的国民党县党部主委,误信冯光远投稿于“给我报报”内文提到张军堂的论文题目是“犀牛皮移植到我脸上法律效力之研究”的恶搞,而沦为笑柄。

1999年12月10日,时任国民党不分区立委的杨吉雄召开记者会,指证宋楚瑜之子宋镇远在1992年底曾大举购买票券1亿600余万元,揭开“兴票案”的序幕。该案事后虽获判不起诉,但一般认为是2000年总统大选宋楚瑜落败的重要因素。[2]

2009年10月20日,国民党考纪会以“致赠礼品事证明确”取消杨吉雄中常委的当选资格。

因涉和平港补偿弊案,高等法院花莲分院2013年1月判杨吉雄诈欺取财2年6个月,并科罚金1千万元确定[3]

杨吉雄之子杨棨名于2022年2月8日在其脸书页面发文“我的父亲比共产党更共产党,完全没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规范!”并称其父在林姿妙选县议员时用新台币2,000多万元现金买厨房用品每家每户贿选而一审遭有罪判刑,但他父亲再买收二审而宣判无罪。[4]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