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佛教)

佛教名词
(重定向自毘奈耶師

律师梵语vinaya-dhara),又称持律师律者毗尼师,佛教名词,指专门持诵、研究、解释与教授佛教戒律的出家僧侣。律师负责传承律藏毘尼),其修行的律藏则根据不同部派而异。汉传佛教中的律宗,以研究四分律为主,其中的成员也称律师。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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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尼vinaya),即“律”。达拉(dhara),持有,持有者(即持有学识可以教人者)。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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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中,律师是负责解释与传承佛教戒律的出家僧人[1]。其主要工作,在于判别何事符合戒律,可做,何事不可做,这个行为的严重程度[2]

律师在僧团中占有重要地位。僧团在进行出家仪式,授具足戒等场合,都会要求律师到场,为三师七证之一。律师负责确认此人具有加入僧团的资格,并向他解释他应受的戒律内容,确认他愿不愿意发誓遵守。在平日,律师负责布萨诵戒的工作,解释戒律的内容,确认僧团成员的行为都符合戒律,以保持僧团的纯净。当僧团成员的行为不符合戒律要求时,律师负责提出其行为不合戒律的理由,决定应如何进行处份;严重者,则需破门,剥夺其出家身份。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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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迦牟尼时代,对于僧团成员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称为波罗提木叉。释迦牟尼遗言僧团,在他过世后,僧团应以波罗提木叉为师。在第一次结集中,以优波离为首,收集各种学处,集结出戒经。经与律,形成佛教经典的两大根源。在早期佛教僧团中,很早就分化出各种不同角色的成员,以修持经为主的成员,称为持经者,为后世法师的前身;以修持戒为主的,则称持律者,即律师,律师对于戒律的各种解释被集结在毗奈耶中,形成律藏传承。

学者一般相信,对于佛教戒律的看法不同,是造成佛教僧团根本分裂的主因。东西僧团对于戒律的看法不同,因十事争议,导致僧团分裂。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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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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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曼陀罗仙译《宝云经》卷5:“善男子,菩萨复有十法,名为律师。何等为十?善解毘尼所起因缘,善解毘尼甚深之处,善解毘尼微细之事,善解毘尼此事得彼事不得,善解毘尼性重戒,善解毘尼制重戒,善解毘尼制起因缘,善解声闻毘尼,善解辟支佛毘尼,善解菩萨毘尼。善男子,具此十事,是名为菩萨善持律师。”
  2. ^ 《四分律》卷58:“有四法名为持律:知犯、知不犯、知轻、知重。复有四法:知犯、知不犯、知有余、知无余。复有四法:知犯、知不犯、知麤恶、知不麤恶。复有四法:知可忏罪、知不可忏罪、知忏悔清净、知忏悔不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