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岛条约
1876年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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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岛条约》(韩语:강화도조약/江華島條約,日语:江華島条約〔江華島條約󠄁〕),是朝鲜王朝与大日本帝国于1876年2月26日在江华岛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属于近代列强条约体系之一。此条约最主要的内容是承认朝鲜王朝为一独立国家,让朝鲜不再是中国清朝的册封国。但日本在朝鲜势力的扩张引起了清朝政府的警惕,随后清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开始朝加强中朝宗藩关系的方向转变。
朝日修好條規 日朝修好條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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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 | 1876年2月26日 |
签署地点 | 朝鲜国江华岛 |
签署者 | 申櫶、尹滋承 黑田清隆、井上馨 |
缔约方 | 朝鲜 日本 |
语言 | 汉语、日语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江华岛条约》 |
江华岛条约 | |||||||
朝鲜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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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文 | 강화도 조약 | ||||||
汉字 | 江華島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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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名称 | |||||||
汉字 | 日朝修好条規 | ||||||
旧字体 | 日朝修好條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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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编辑背景
编辑1875年9月,日本派出军舰云扬号航行到朝鲜西海岸测量海图,遭到江华岛炮台朝鲜守军炮击,双方发生交火,最后日方攻陷炮台,史称“江华岛事件”,又称“云扬号事件”。
内容
编辑《江华岛条约》共计12款,是朝鲜和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日本取得了自由勘测朝鲜海口、领事裁判权、贸易等权利。自此,朝鲜对外开放,外国商品进入朝鲜。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认朝鲜为独立国及日本享有的领事裁判权等。
影响
编辑《江华岛条约》是日本“大陆政策”实践的开始。此政策是以“征服全中国”为主旨,只不过它的第一步是征服朝鲜,签订此条约是为了以后吞并朝鲜(日方称为日韩合并)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