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岛条约

1876年条约

江华岛条约》(韩语:강화도조약江華島條約,日语:江華島条約江華島條約󠄁),是朝鲜王朝大日本帝国于1876年2月26日在江华岛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属于近代列强条约体系之一。此条约最主要的内容是承认朝鲜王朝为一独立国家,让朝鲜不再是中国清朝册封国。但日本在朝鲜势力的扩张引起了清朝政府的警惕,随后清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开始朝加强中朝宗藩关系的方向转变。

江华岛条约
朝日修好條規
日朝修好條規
条约缔结的情景
签署日1876年2月26日
签署地点朝鲜国江华岛
签署者朝鲜王朝 申櫶尹滋承
大日本帝国 黑田清隆井上馨
缔约方 朝鲜
 日本
语言汉语日语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维基文库江华岛条约
江华岛条约
朝鲜语名称
谚文강화도 조약
汉字江華島條約
日语名称
汉字 日朝修好条規
旧字体日朝修好條規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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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条约的朝鲜语正式名称为《朝日修好条规》(조일수호조규朝日修好條規),日文正式名称为《日朝修好条规》(日朝修好条規日朝󠄁修好條規)。
  • 在非正式场合,又可称为《韩日修好条约》(한일수호조약韓日修好條約)、《日鲜修好条约》(日鮮修好条約日鮮修好條約)、《丙子修好条约》(병자수호조약丙子修好條約)、《丙子修交条约》(丙子修交条約丙子修交條約)等,这几个称谓均是指同一个意思,没有不同。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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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年9月,日本派出军舰云扬号航行到朝鲜西海岸测量海图,遭到江华岛炮台朝鲜守军炮击,双方发生交火,最后日方攻陷炮台,史称“江华岛事件”,又称“云扬号事件”。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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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岛条约》共计12款,是朝鲜和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日本取得了自由勘测朝鲜海口、领事裁判权、贸易等权利。自此,朝鲜对外开放,外国商品进入朝鲜。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认朝鲜为独立国及日本享有的领事裁判权等。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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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岛条约》是日本“大陆政策”实践的开始。此政策是以“征服全中国”为主旨,只不过它的第一步是征服朝鲜,签订此条约是为了以后吞并朝鲜(日方称为日韩合并)做铺垫。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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