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时璟
汪时璟(1887年—1952年8月12日)[1],字翊唐,安徽省宁国府旌德县人,中华民国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高级财政官员。
汪时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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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字 | 翊唐 |
出生 | 1887年 大清安徽省宁国府旌德县 (今 中国安徽省宁国市旌德县) |
逝世 | 1952年8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 (64—65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1940年) 汪精卫国民政府(1940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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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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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汪时璟早年留学日本,入陆军经理学校。毕业后在北京政府财政总长王克敏、张弧手下任秘书,并兼任被服厂厂长。1927年(民国16年)7月,任武汉市政委员会委员兼中国银行汉口分行副经理。后来就任中国银行沈阳分行经理。[2][3]
王克敏组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后,汪时璟参加。1938年(民国27年)3月,任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总裁,同月担任日华经济协议会委员。同年9月,临时政府开始行政改革,10月汪时璟兼任财政总长。1940年(民国29年)3月,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汪时璟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财务总署督办。[3]此后,历任华北河渠委员会委员、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督办。1944年(民国33年)9月,汪时璟代表华北政务委员会访问日本,见到了正在住院的汪精卫。此外,他还同日本银行总裁涉泽敬三签订了3亿日圆借款协定。[2]
日本投降后的1945年(民国34年)12月5日,汪时璟被国民政府在北平以汉奸罪逮捕[4],收监于南京。1946年(民国35年)10月15日,被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民国37年)1月,被移送上海市的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在该处收监。1952年8月12日,汪时璟在狱中病逝。享年66岁。[2][5][6]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余子道等. 汪偽政权全史 下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ISBN 7-208-06486-5.
- ‘上海监狱志’大事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网站)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东亜问题调查会编. 最新支那要人伝. 朝日新闻社. 1941.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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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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