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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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鉴(1875年—1926年)[1],字叔詹、叙詹,浙江吴兴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沈金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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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75年 |
逝世 | 1926年(50—51岁) |
生平
编辑由附贡生,七品小京官,截取同知,分发直隶,此后他曾担任直隶海运局会办、天津河防同知、辽阳州知州、天津府知府,天津保甲总办、北洋巡警学堂总办、奉天新民府知府、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等。1909年时出任安徽安庆审判厅代理厅丞,后又任安徽提法使。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任京师地方行政讲习所所长。1914年他升任顺天府尹。同年10月,顺天府改为京兆府,他任京兆尹。1915年9月,他任湖南巡按使,当时的湖南都督为汤芗铭。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他获封一等男。护国战争中,因反袁独立迟缓,汤芗铭遭到省内群起反对,1916年(民国5年)被迫下野。沈金鉴也同时下野。1920年(民国9年)6月,他任浙江省省长,任至1922年(民国11年)10月。1926年于浙江省湖州市逝世。[2][3]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沈金鉴. 浙江通志.[永久失效链接]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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