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鉴(1875年—1926年)[1],字叔詹、叙詹,浙江吴兴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沈金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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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75年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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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26年(50—51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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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附贡生,七品小京官,截取同知,分发直隶,此后他曾担任直隶海运局会办、天津河防同知、辽阳州知州、天津府知府,天津保甲总办、北洋巡警学堂总办、奉天新民府知府、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等。1909年时出任安徽安庆审判厅代理厅丞,后又任安徽提法使。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任京师地方行政讲习所所长。1914年他升任顺天府尹。同年10月,顺天府改为京兆府,他任京兆尹。1915年9月,他任湖南巡按使,当时的湖南都督为汤芗铭。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他获封一等男。护国战争中,因反袁独立迟缓,汤芗铭遭到省内群起反对,1916年(民国5年)被迫下野。沈金鉴也同时下野。1920年(民国9年)6月,他任浙江省省长,任至1922年(民国11年)10月。1926年于浙江省湖州市逝世。[2][3]
- ^ 《浙江通志》作1866年出生,1926年逝世。
- ^ 贾逸君. 附錄二中華民國名人一覽. 中華民國名人傳. 上海书店. 1936 [2023-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6).
- ^ 外务省情报部. 改訂 現代支那人名鑑. 东亚同文会调查部. 1928 [2023-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