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适
洪适[1](1117年—1184年),字景伯,号盘洲,饶州鄱阳县(今江西省鄱阳县古县渡镇)人。
洪皓长子,洪迈之兄。以父荫补修职郎。绍兴十二年(1142年),中博学宏词科。绍兴十三年(1143年),父亲洪皓从金国归来。因为洪皓抗逆秦桧,洪适出为台州通判。秦桧死后,洪适知荆门军。改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开始议论役法不均。宋孝宗时,官至司农少卿,乾道元年(1165年)十二月,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二年(1166年)三月而罢。淳熙十一年(1184年)薨,年六十八,谥文惠。喜欢收藏金石,并以此考证史传错讹。著作有《隶释》、《隶续》、《盘洲集》等。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盘洲文集 (四库全书本)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宋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前任: 张浚 |
南宋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1165年—1166年 |
继任: 魏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