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皓(1088年—1155年),光弼饶州鄱阳县(今江西省鄱阳县古县渡镇)人,中国南宋著名的忠臣。

洪皓
洪皓
国家南宋
姓名洪皓
光弼
出生1088年
逝世1155年
谥号忠宣

生平 编辑

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书无所不读,虽食不释卷,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不久出任台州宁海县主簿,又升迁秀州(今浙江省嘉兴市)司录。建炎三年(1129年)知泗州(今江苏省盱眙县北)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对付叛军李成。同年八月奉命赴金国至太原,滞留近一年,十二月被迁往云中(今山西省大同市)。绍兴元年(1131年),被金人流放到冷山(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境内的大秃顶子山),从云中至冷山走了六十日,冷山天寒,四月生草,八月飞雪[1]。绍兴九年(1139年),被陈王完颜希尹带到燕京(今北京)。金国数次胁迫洪皓出任官职,被洪皓拒绝。洪皓曾屡次派人向被囚禁在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的徽宗、钦宗二帝及在临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的宋高宗秘密传递消息,报告金王朝的虚实。留金期间,将汉文化北传,“无纸则取桦叶写《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传之,时谓‘桦叶四书’”[2],“其酋闻洪尚书名,争邀入庐,出妻女胡舞,举浑脱酒以劝”[3]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绍兴和议成,和张邵朱弁回归南宋。前后一共在金国渡过了十五年,虽然备尝艰苦,被扣十五年仍不屈服,被比作宋之苏武[4],赐第于杭州西湖葛岭[5]。南归后,授徽猷阁直学士;因赞同张浚对金抗战,“称张浚为金人所惧,乃在宋不得用”,见秦桧即言不可苟安钱塘,数次得罪奸臣秦桧,为秦桧所忌;十七年(1147年)授濠州团练副使,五月安置英州(今广东省英德市),居英州九年,开始口述《松漠纪闻》。复为朝奉郎,调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通判。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后召回,死于南雄州(今广东省南雄市)越大庾岭途中,终年六十八岁,“忠宣”。著有《文集》、《春秋纪咏》、《姓氏指南》、《松漠纪闻》二卷、诗集《鄱阳集》四卷、词集《鄱阳词》一卷。有子洪适洪遵洪迈。其后人辗转定居于现福建省金门县烈屿乡青歧村。

关于洪皓的祖籍,史学界对其尚未有定论,一说为鄱阳说,一说为乐平说。

后代 编辑

洪秀全:洪皓第二十九世孙,反清政权太平天国开国者

注释 编辑

  1. ^ 《方舆纪要》谓“山在故黄龙府北。”《松漠纪闻》载:“冷山去宁江州百七十里, 地苦寒, 多草木, 至八月则倒置地中, 封土数尺, 复其枝干。”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的“冷山考”条:“宋史洪皓使金,金人流递冷山十五年。……则冷山应在今五常厅山河屯巡检地方界内。”金毓黻《东三省舆地图说》批注:“此考不确,按皓流冷山十五年,曾与完颜希尹近,按希尹寨及墓均在舒兰县小城子附近,墓碑尚存,可知为冷山所在。”
  2. ^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炎兴下帙66引《金虏节要》
  3. ^ 《容斋五笔》卷三
  4. ^ 《宋史·本传》:高宗称赞他:“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也”
  5. ^ 王守仁《谥襄惠两峰洪公墓志铭》称:“维洪氏世显于鄱阳。自宋太师忠宣公皓始赐第于钱塘西湖之葛岭,三子景伯、景严、景庐皆以名德相承,遂为钱塘望族。”梁章钜《楹联丛话》云:“西湖葛岭下有洪忠宣公皓祠。《钱塘县志》载:‘忠宣于建炎初使金,不屈,历十五年始放归,赐宅西湖葛岭后。后人因就地建祠。’我朝雍正九年,李敏达卫重修,并书一联云:‘身窜冷山,万死竟回苏武节;魂依葛岭,千秋长傍鄂王坟。’亦自确切。”

参考书目 编辑

  • 《盘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
  • 《宋史》卷三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