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皇朝文献通考
《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又名《清朝文献通考》,清代张廷玉等奉敕撰,后嵇璜、刘墉等奉敕撰,纪昀等校订,成书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记载自清朝建立(1616年)至乾隆五十年(1785年)止的典章制度。列为十通之一,与《清朝通志》《清朝通典》及《清朝续文献通考》,合称为“清朝四通”。
内容
编辑《清朝文献通考》原名《钦定皇朝文献通考》,乃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钦命编撰,乾隆二十六年完成。本书体例仿《续文献通考》,惟各考子目略有增删。全书分为二十六考,三百卷,较《文献通考》多群祀、群庙二考。
初与《续文献通考》共为一编。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以前朝旧事,例用平书。而述昭代之典章,录列朝之诏谕、尊称、鸿号,于礼当出格跳行。体例迥殊,难于画一。遂命自开国以后,别自为书。后《续通典》《续通志》皆古今分帙,即用此书之例也。其二十四门,初亦仍马氏之目。嗣以《宗庙考》中用马氏旧例附录群庙,因而载入敕建诸祠。仰蒙睿鉴周详,纶音训示,申明礼制,釐定典章。
目录
编辑《续文献通考》二十六考目录:田赋考十二卷(卷一至十二)、钱币考六卷(卷十三至十八)、户口考二卷(卷十九至二十)、职役考五卷(卷二十一至二十五)、征榷考六卷(卷二十六至三十一)、市籴考六卷(卷三十二至三十七)、土贡考一卷(卷三十八)、国用考八卷(卷三十九至四十六)、选举考十六卷(卷四十七至六十二)、学校考十四卷(卷六十三至七十六)、职官考十四卷(卷七十七至九十)、郊社考十四卷(卷九十一至一百四)、群祀考二卷(卷一百五至一百六)、宗庙考十二卷(卷一百七至一百十八)、群庙考六卷(卷一百十九至一百二十四)、王礼考三十卷(卷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五十四)、乐考二十四卷(卷一百五十五至一百七十八)、兵考十六卷(卷一百七十九至一百九十四)、刑考十六卷(卷一百九十五至二百十)、经籍考二十八卷(卷二百十一至二百三十八)、帝系考七卷(卷二百三十九至二百四十五)、封建考十卷(卷二百四十六至二百五十五)、象纬考十二卷(卷二百五十六至二百六十七)、物异考一卷(卷二百六十八)、舆地考二十四卷(卷二百六十九至二百九十二)、四裔考八卷(卷二百九十三至三百)。
提要
编辑《四库全书.提要》:“初与五朝《续文献通考》共为一编。乾隆二十六年,以前朝旧事,例用平书。而述昭代之典章,录列朝之诏谕、尊称、鸿号,于礼当出格跳行。体例迥殊,难于画一。遂命自开国以后,别自为书。后《续通典》、《续通志》皆古今分帙,即用此书之例也。其二十四门,初亦仍马氏之目。嗣以《宗庙考》中用马氏旧例附录群庙,因而载入敕建诸祠。仰蒙睿鉴周详,纶音训示,申明礼制,釐定典章。载笔诸臣始共知尊卑有分,名实难淆,恍然于踵谬沿讹之失。乃恪遵圣谕,别立《群庙》一门,增原目为二十五。其中子目,《田赋》增八旗田制,《钱币》增银色、银直及回部普儿,《户口》增八旗壮丁,《土贡》增外藩,《学校》增八旗官学,《宗庙》增崇奉圣容之礼,《封建》增蒙古王公,皆以今制所有而加。《市籴》删均输、和买、和籴,《选举》删童子科,《兵考》删车战,皆以今制所无而省。至《象纬》增推步,《物异》删洪范五行,《国用》分为九目,尊号册封之典自《帝系》移入《王礼》,则斟酌而小变其例者也。考马氏所叙宋事,虽以世家遗荫,多识旧闻。然计其编摩,实在入元以后。故典章放失,疏略不详。理宗以下三朝,以国史北移,更阙无一字。(案,理宗以后国史,元兵载以北归,事见宋季《三朝政要序》。)今则圣圣相承,功成文焕。实录记注,具录于史官;公牍奏章,全掌于籍氏。每事皆寻源竟委,赅括无遗。故卷帙繁富,与马氏原本相埒。夫《尚书》兼陈四代,而《周书》为多;《礼记》亦兼述三王,而《周礼》尤备。盖监殷监夏,百度修明,文献足征,搜罗自广。有不必求博而自博者矣。”[1]
版本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皇朝文献通考,张廷玉等撰。
参见
编辑- 《清朝续文献通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