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开(1816年—1899年),湖南新化人,举人出身、清朝政治人物。

咸丰元年(1851年)中举人,拣选知县。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1895年10月8日),由前广东布政使调任广西布政使。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六(1899年2月15日),因病解职。[1]《清史稿》有传。[2]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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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51》,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 ^ 《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八》:游智开,字子代,湖南新化人。咸丰元年举人,拣选知县。同治初,李续宜巡抚安徽,调司釐榷,以廉平称。四年,署和州知州,日坐堂皇决事。又时出巡四境,延见父老,问其疾苦。亲为诸生考校文艺,剖析经旨,教以孝弟廉让。期年,治化大行。州旧由胥吏垫完粮赋,最为民病,禁绝之。筑濒江堤防,自督工役,费节而堤坚,免水患。补无为州,署泗州,治盗尤严。曾国籓称其治行为江南第一,移督直隶,调智开署深州。兴义学,减浮征,民大悦。补滦州,民苦兵车,为别筹输送,免扰累。俗健讼,奸民居间交构,痛惩之,其风渐息。
    十一年,擢知永平府,一车一盖,周历下邑,得其情伪。遇有事,牧令未及报,辄已闻知。一日侵晨,驰至迁安狱,狱吏方私系囚求赂,即拘吏至县庭笞之。令始惊,起谢。葺书院,筑城垣,修郡志,皆事举,无滥费。濒海产盐,贫民资为衣食。部牒禁私贩,疏官引。智开上言民间少一私贩,即地方多一马贼。盐本宜行官引,惟永平则仍旧为便,事得寝。有巨室以析产构讼,久不决。智开坐便室,呼两造至,不加研鞫,自咎治郡无状,变起骨肉,望族如此,况齐民乎?讼者流涕请罢。李鸿章疏陈智开清勤端严,足励末俗。光绪六年,擢永定河道。河患夙称难治,智开每当抢护险工,立河干亲指挥,日周巡两岸以为常,员弁无敢离工次者。左宗棠议将永定河南岸改北岸以纾水患。智开以上下游数百里,城市庐墓,迁徙不便,力争而止。两以三汛安澜邀优奖。
    十一年,擢四川按察使。携一仆乘箯舆入蜀,密访吏治得失,民情爱恶。督属清釐积案,常躬自讯结,狱讼为清。两权布政使。十二年,护理总督。重庆教案起,智开奏言是案当以根究起衅之由,先收险要及预定款目为关键。非赎回险要,无以服渝民之心;非严诛首犯,无以制洋人之口;非议赔银两,无以为结案之具。谂知教首罗元义激成众怒,几酿大变,飞檄拘之入省,民团始散。又以元义身虽入教,仍是中国子民,自应治以中国法律。请敕总理衙门据理与争,勿许公使干预。时中外皆恐以肇衅端,智开持之益力,卒置元义于法。薄给赔偿,而案遂结。
    十四年,迁广东布政使,署理巡抚。劾贪墨吏,不避权要,严赌禁,却闱姓例馈三十万金。僧寺匿匪,废改义塾。十六年,以老乞休。二十一年,起广西布政使。为政务持大体,事有不可行,力持不变。痛除官场积习,僚属化之。灵川闹粮,省令发兵剿办。智开以事由激变,办理不善,责归县令,民获保全。又念粤西地瘠,向鲜盖藏,捐廉储粮石,通饬各属积谷备荒。凡廉俸所入,悉以办公益,无自私。阅三年,因病罢归,卒于家。所至各省俱请祀名宦祠。

外部链接 编辑

官衔
前任:
黄槐森
清朝广西布政使
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 - 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六
1895年9月27日 - 1899年2月15日
继任:
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