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智開(1816年—1899年),湖南新化人,舉人出身、清朝政治人物。

咸豐元年(1851年)中舉人,揀選知縣。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1895年10月8日),由前廣東布政使調任廣西布政使。光緒二十五年正月初六(1899年2月15日),因病解職。[1]《清史稿》有傳。[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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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5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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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廣西地方志. [201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2. ^ 《清史稿·列傳二百三十八》:游智開,字子代,湖南新化人。咸豐元年舉人,揀選知縣。同治初,李續宜巡撫安徽,調司釐榷,以廉平稱。四年,署和州知州,日坐堂皇決事。又時出巡四境,延見父老,問其疾苦。親為諸生考校文藝,剖析經旨,教以孝弟廉讓。期年,治化大行。州舊由胥吏墊完糧賦,最為民病,禁絕之。築瀕江堤防,自督工役,費節而堤堅,免水患。補無為州,署泗州,治盜尤嚴。曾國籓稱其治行為江南第一,移督直隸,調智開署深州。興義學,減浮征,民大悅。補灤州,民苦兵車,為別籌輸送,免擾累。俗健訟,奸民居間交構,痛懲之,其風漸息。
    十一年,擢知永平府,一車一蓋,周曆下邑,得其情偽。遇有事,牧令未及報,輒已聞知。一日侵晨,馳至遷安獄,獄吏方私繫囚求賂,即拘吏至縣庭笞之。令始驚,起謝。葺書院,築城垣,修郡志,皆事舉,無濫費。瀕海產鹽,貧民資為衣食。部牒禁私販,疏官引。智開上言民間少一私販,即地方多一馬賊。鹽本宜行官引,惟永平則仍舊為便,事得寢。有巨室以析產構訟,久不決。智開坐便室,呼兩造至,不加研鞫,自咎治郡無狀,變起骨肉,望族如此,況齊民乎?訟者流涕請罷。李鴻章疏陳智開清勤端嚴,足勵末俗。光緒六年,擢永定河道。河患夙稱難治,智開每當搶護險工,立河乾親指揮,日周巡兩岸以為常,員弁無敢離工次者。左宗棠議將永定河南岸改北岸以紓水患。智開以上下游數百里,城市廬墓,遷徙不便,力爭而止。兩以三汛安瀾邀優獎。
    十一年,擢四川按察使。攜一仆乘箯輿入蜀,密訪吏治得失,民情愛惡。督屬清釐積案,常躬自訊結,獄訟為清。兩權布政使。十二年,護理總督。重慶教案起,智開奏言是案當以根究起釁之由,先收險要及預定款目為關鍵。非贖回險要,無以服渝民之心;非嚴誅首犯,無以制洋人之口;非議賠銀兩,無以為結案之具。諗知教首羅元義激成眾怒,幾釀大變,飛檄拘之入省,民團始散。又以元義身雖入教,仍是中國子民,自應治以中國法律。請敕總理衙門據理與爭,勿許公使干預。時中外皆恐以肇釁端,智開持之益力,卒置元義於法。薄給賠償,而案遂結。
    十四年,遷廣東布政使,署理巡撫。劾貪墨吏,不避權要,嚴賭禁,卻闈姓例餽三十萬金。僧寺匿匪,廢改義塾。十六年,以老乞休。二十一年,起廣西布政使。為政務持大體,事有不可行,力持不變。痛除官場積習,僚屬化之。靈川鬧糧,省令發兵剿辦。智開以事由激變,辦理不善,責歸縣令,民獲保全。又念粵西地瘠,向鮮蓋藏,捐廉儲糧石,通飭各屬積穀備荒。凡廉俸所入,悉以辦公益,無自私。閱三年,因病罷歸,卒於家。所至各省俱請祀名宦祠。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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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黃槐森
清朝廣西布政使
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 - 光緒二十五年正月初六
1895年9月27日 - 1899年2月15日
繼任:
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