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市或独立镇是指不隶属于多用途地方政府的城市或城镇。

历史滥觞 编辑

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其(某种程度上的)继承国德意志邦联德意志帝国,所谓的“自由帝国城市”(free imperial cities,主格单数:freie Reichsstadt;主格复数:freie Reichsstädte)在法律地位上为帝国直辖,因此她们不被封于任何世袭统治者之下,而是直接隶属于帝国皇帝。例子包括汉堡不来梅吕贝克等等,以及其他在德意志帝国历史上得到或失去独立特权的城市等。

国家首都 编辑

一般 编辑

一些国家将其首都变成一个独立单位。

联邦首府

由联邦组成的国家,联邦首府通常与其他国内司法权分离,且常常有特殊政府系统。

非洲 编辑

亚洲 编辑

欧洲 编辑

  • 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独立于该国行政划分体系之外。
  • 英国以及其构成国“英格兰”的首都:伦敦,行政上的“大伦敦”,是由伦敦市以及32个伦敦行政区组成。大伦敦并不属于都市的一部分,亦非由英国其他地方划分、非大都市的“”的一部分。伦敦有其自主组成以及直选的市长,除了威尔士的行省、苏格兰北爱尔兰,该市长拥有比其他英国城市或地方还要高的权力。行政区之一:西敏市,是政府所在地,有议会、白金汉宫以及其他政府机构、法院和宗教等建筑。伦敦市(一直以来都不是政府所在地)在英国地方政府中有特殊地位,在行政上大致属于大伦敦,形式上却维持独立的城市,亦拥有许多独立的地方政府权力及公民身份,特别是有独立的警力以及市长。
  • 挪威首都奥斯陆,定义为亦是市又是郡的独立市。
  •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为独立的双语区(法语荷兰语)(布鲁塞尔首都区),即使被法兰德斯区包围(该市同时也是地区首府)且与瓦隆有同样的语言(法语),但仍独立于法兰德斯和瓦隆。
  • 俄罗斯首都莫斯科,自体成为“联邦城市”,为83个联邦行政区划之一的首都辖区。

北美洲 编辑

  • 墨西哥合众国首都墨西哥市,与联邦行政区(Distrito Federal)相接。31个联邦行政区的州总称为“联邦本体”(entidades federativas)。

南美洲 编辑

大洋洲 编辑

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