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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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是给动物治疗疾病的医生。一般分为“小型动物”和“大型动物”两大派系。除了以药物进行内科治疗之外,也可以以外科手术进行医疗或其他服务,如兽医通常还会阉割动物或替动物去势,在某些国家中还会替动物切除声带及去味等。
兽医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畜牧业兽医,专门为畜养的家畜,比如猪,牛,鸡治疗疾病。另一种是近年兴起的宠物兽医,专门为个人饲养的宠物比如猫和狗治疗疾病。但因人与动物因经济开发需要而接触频度上升,兽医服务范围相形扩大,因此有所谓专科医生的出现,如在动物园服务的野生动物医生;因公共卫生部门也开始需要大量的兽医进行疾病调查,畜产品检验与把关,也有所谓的屠体卫生检验兽医或公共卫生兽医官等等。
一般的兽医需要修读微生物病原与动物疾病、兽医病理学与疾病诊断、公共卫生与兽医学、水生动物与兽医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学、化学、组织学、解剖学、免疫学、寄生虫学、遗传学、药理学、禽病学、牛病学、猪病学、小动物疾病学等,并要多年的诊疗实习,执业期间要顾及法规与伦理。
研究及就业领域
编辑兽医毕业生可以从事领域相当广泛,从大小动物临床,到基础研究,及公共卫生领域均有兽医师参与。
法律法规
编辑台湾
编辑兽医师受《兽医师法》规管。
澳门
编辑兽医受第4/2023号法律《动物诊疗及商业业务法》规管。
香港
编辑兽医受香港法例第529章《兽医注册条例》规管。
中国大陆
编辑执业兽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管。
巴基斯坦
编辑兽医受《1996年巴基斯坦兽医委员会法》规管。
印度
编辑兽医受《1984年印度兽医委员会法》规管。
马来西亚
编辑兽医受《1974年兽医法令》规管。
新加坡
编辑兽医受《1965年动物与禽鸟法令》规管。
泰国
编辑兽医受《2002年兽医专业法》规管。
菲律宾
编辑兽医受《2004年菲律宾兽医法》规管。
越南
编辑兽医受《兽医法》(No.79/2015/QH13)规管。
英国
编辑兽医受《1966年兽医法》规管。
爱尔兰共和国
编辑兽医受《2005年兽医执业法》规管。
马耳他
编辑兽医受《兽医服务法》(第437章)规管。
新西兰
编辑兽医受《2005年兽医法》规管。
南非
编辑兽医受《1982年兽医及辅助兽医专业法》规管。
巴哈马
编辑兽医受《兽医法》(第245章)规管。
百慕大
编辑兽医受《2008年兽医执业者法》规管。
开曼群岛
编辑兽医受1978年第5号法律《兽医法》规管。
曼岛
编辑兽医受《2005年兽医法》规管。
肯尼亚
编辑兽医受《2011年兽医及兽医辅助专业人员法》规管。
日本
编辑兽医师受兽医师法规管。
韩国
编辑兽医师受《兽医师法》(韩语:수의사법)规管。
法国
编辑兽医受兽医法令规管。
德国
编辑兽医受联邦兽医法规管。
荷兰
编辑兽医受《动物法》(荷兰语:Wet dieren)规管。
挪威
编辑兽医受《兽医及动物卫生人员法》(挪威语:Lov om veterinærer og annet dyrehelsepersonell)规管。
丹麦
编辑兽医受《兽医法》规管。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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