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玉陕西富平县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王尔玉考中乙丑科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任江夏知县。同年,江夏人熊廷弼下狱,王尔玉为讨好阉党魏忠贤等,诬陷熊廷弼子在家藏貂裘珍玩,但搜查之后,并未寻获。于是鞭打其子。廷弼长子熊兆珪自杀,兆珪之母喊冤。王尔玉剥去其婢女的衣服,并鞭笞四十下。远近人听后无不表示愤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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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熊廷弼列传》(卷259):“江夏知县王尔玉责廷弼子貂裘珍玩,不获,将挞之。其长子兆珪自刭死,兆珪母称冤。尔玉去其两婢衣,挞之四十。远近莫不嗟愤。”
官衔
前任:
李应公
湖广江夏县知县
天启五年(1625年)上任
继任:
刘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