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昶 (清朝)
清朝
(重定向自王蘭泉)
王昶(1724年—1806年),字德甫,号述庵,又号兰泉。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学者。
王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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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右侍郎 | |
籍贯 | 江苏青浦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德甫,号述庵 |
出生 | 雍正二年(1724年) 江苏青浦县 |
逝世 | 嘉庆十一年(1806年) 江苏青浦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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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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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祖籍浙江兰溪,明季迁至朱家角定居。王昶早年广交海内诗人,与王鸣盛、吴泰来、钱大昕、赵升之、曹仁虎、王文莲并称“吴中七子”。乾隆十九年(1754年)进士,归入选班。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南巡,王昶获召试第一,授内阁中书。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爆发卢见曾案,卢见曾因受贿一万六千两被抄家,王昶转告纪昀,使卢家得以藏匿资财,仅抄出钱数十千,并无金银首饰。乾隆得知此事,下令严查卢见曾寄顿赀财一案。经刘统勋审问卢见曾之子卢瑛及孙卢荫恩﹐乃供出预通信息之纪昀、黄骏昌及徐步云。当时云南边境战乱,王昶之座师即当时云贵总督阿桂之父阿克敦,王昶得阿桂保奏,随其远征缅甸。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随阿桂入川九年,所有奏檄,均由王昶起草,平定大小金川后,功任吏部员外郎,在随军岁月著有《征缅纪闻》和《征缅纪略》。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由通政副史升大理寺卿,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授左副都御史,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改江西按察使,同年免职。官至刑部右侍郎。
著作
编辑好金石之学,晚年患眼疾,作品悉委门下代撰,错漏百出[1]。著有《金石萃编》160卷、《明词综》、《春融堂集》、《湖海诗传》46卷等书。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清史稿·卷305》列传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