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见秋法官GBS(1936年),籍贯广东省台山市,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前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

王见秋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
任期
2003年—2003年
前任胡红玉
继任朱杨珀瑜
 英属香港最高法院法官
任期
1985年—1997年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
任期
1997年—1999年
个人资料
出生1936年(87—88岁)
 英属香港
配偶方文德
儿女王绍文
王婕妤
王颖妤
王绍武
母校 英国利物浦大学

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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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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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见秋已婚,与妻子方文德育有两子两女。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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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王见秋任职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期间,在无充份理由下,辞退了由上一任主席胡红玉任命的候任行动科总监余仲贤,引起舆论广泛批评,最后他宣称在“受到传媒逼害”下于同年11月6日请辞。

王见秋之幼女王颖妤,曾是商人刘銮雄的助理。2003年10月,有报导指刘銮雄曾向王颖妤赠送价值2000万港元豪宅,及向王见秋本人赠送4张机票供外游,而未有事先向政府申报。刘銮雄其后发表声明,否认曾赠送这些礼物。

此外,王见秋被指于任职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期间,不适当地向香港政府申请发放度假旅费津贴,但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于2006年2月3日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决定不予起诉。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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