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見秋法官GBS(1936年),籍貫廣東省台山市,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前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王見秋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03年—2003年
前任胡紅玉
繼任朱楊珀瑜
 英屬香港最高法院法官
任期
1985年—1997年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
任期
1997年—1999年
個人資料
出生1936年(87—88歲)
 英屬香港
配偶方文德
兒女王紹文
王婕妤
王穎妤
王紹武
母校 英國利物浦大學

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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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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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見秋已婚,與妻子方文德育有兩子兩女。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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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王見秋任職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期間,在無充份理由下,辭退了由上一任主席胡紅玉任命的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引起輿論廣泛批評,最後他宣稱在「受到傳媒逼害」下於同年11月6日請辭。

王見秋之幼女王穎妤,曾是商人劉鑾雄的助理。2003年10月,有報導指劉鑾雄曾向王穎妤贈送價值2000萬港元豪宅,及向王見秋本人贈送4張機票供外遊,而未有事先向政府申報。劉鑾雄其後發表聲明,否認曾贈送這些禮物。

此外,王見秋被指於任職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期間,不適當地向香港政府申請發放度假旅費津貼,但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於2006年2月3日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決定不予起訴。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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