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圳分尸案

瑠公圳分尸案为1961年2月发生在台湾台北市的分尸案,因发现尸体地点新生南路旁的堀川在当时一直被误认为瑠公圳,因此被称作“瑠公圳分尸案”,此错误称呼就一直沿用至今。此案件为台湾在战后(1945年后)第三起分尸案,战后第一起分尸案是发生于1957年的张昌年命案,1959年12月底的新店屈尺分尸案则为第二起。

但瑠公圳分尸案由于侦办过程涉及中华民国国军高阶将领,当时媒体日日以大篇幅报导案情进展,知名度与影响层面更在前两件分尸案之上。

经过 编辑

1961年2月26日晚间,有四名兵工学校的学生在国立台湾大学旁的堀川中发现一具年轻女性的头颅及上半身尸体;当时轰动整个社会,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就连时任中华民国总统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都对此案感到兴趣,天天关心办案进度,以致于原先怕影响社会风气、违反善良风俗而禁止台湾媒体大举报导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文化传播工作会,特别核准了各报“自由”的报导此案。

由于当时电视尚未普及,因此除了报纸之外,负责侦办此案的台湾省警务处刑事警察大队还在台湾大学播放分尸案的幻灯片,希望民众提供线索,而在案发后第三天,一名三轮车伕林万而在看过刑警大队播放的幻灯片后,想起曾经载过一名男子身上带着线索中的草席尸包,而到刑警大队报案。当时的刑警大队大队长王鲁翘(前内政部警政署署长王卓钧的父亲,前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国际特务)派人随林万而重回那男子上车之处,确认该地点为和平东路二段107巷。

办案人员最先怀疑的为107巷35弄1号住宅,主要是因为办案人员在该户墙壁上发现有隐约用石灰涂抹过的痕迹,再加上地上也发现了一些不明污点,接着又在屋子前院捡到了一截断绳,绳子上有黑色的污痕,而这绳子看起来和捆尸所用的绳索一样,而且经过检验后证实绳子上的黑色污痕确为人血。办案人员透过承租该房子的李姓夫妇找到该房的二房东吴武英,由于屋内的可疑污点和转租时间点上的巧合,使得吴武英一度成为主要嫌疑人[1]

办案人员后又怀疑是107巷底竹篱后(现址为新光瑞安杰仕堡大厦)的中华民国空军少将柳哲生家仆所为,警方不仅在柳宅后面的竹篱公厕处找到可疑的女性衣物,还在包裹尸块的草席上找到几根“狗毛”,颜色有白有黑,因此断定凶手家里或命案现场有狗活动。正好,柳将军家就养著一头大狗跟数只小狗。此外,专案小组还得知柳家的男性仆人前阵子交了女友,说不定就是被害人。这种种可疑的迹象,让专案小组怀疑柳宅中人就是分尸案凶手[2]

但最后在四十多天后,经家属及死者好友指认证实了死者身份是29岁且怀有四个月身孕的陈富妹,也借此查出其前夫卢家祥才为凶手,两人因争夺小孩抚养权(两人育有一个三岁的女儿),以及卢家祥指责陈富妹行为不检起争执,(陈富妹在与卢家祥离婚后与一个有妇之夫来往,她肚子里的孩子亦是那男子的)过程中卢家祥失手掐死陈富妹。

隔年1962年4月12日临晨,凶手枪决伏法。[3]而他们的住处确实也是为和平东路二段107巷内的36号,刚好临近柳将军家,因此案发后卢家祥将证物丢入柳家意图栽赃[4][5],现址为新龙公园

影响 编辑

此案前后52天,各报竞相报导,《联合报》最热衷,几乎天天见报,总计登了339则新闻,《征信新闻》(《中国时报》前身)次之,也登了264则;其间,该案新闻量占当时全部新闻版面从5%强至18%强。[6]

而分尸案媒体随意的猜测及大幅的报导当时造成两名关系人吴武英及柳哲生家庭很大的困扰,吴武英在刑警大队侦讯时甚至有媒体擅自宣布破案,造成他数日都不敢回家,知名度高的柳将军家更是一个多月都不得安宁,柳哲生原本有望升任空军总司令的仕途也因而中辍,被迫退役去经营百乐冰品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艾德嘉. 第二幕:三輪車伕的證詞(二). 2018-09-27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3). 
  2. ^ 艾德嘉. 第三幕:柳哲生將軍家的流言陰霾(三). 2018-09-27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3. ^ 艾德嘉. 劇末:曲終人散,冤枉心事誰人理(終). 2018-09-27 [2019-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3). 
  4. ^ 【重案录‧台湾】轰动全台的瑠公圳分尸案(一),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1164/post/126383906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你听过“泷观桥的呼声”吗?(管仁健/著)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uan0416/3/1312003315/2009020517000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赵婴,1962;转引自王天滨,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