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 (年号)
甲辰(1364年—1366年)是中国明朝时期对朱元璋从1364年自立为吴王到1367年改元为吴元年间纪年方式的一种历史书写,共3年。
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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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西吴 | |
君主 | 朱元璋 | |
历时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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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中华民国国家图书馆藏明钦天监刊本《大明永乐十五年岁次丁酉大统历》历末纪年表中1364年、1365年、1366年分别标作“甲辰一年甲辰”、“甲辰二年乙巳”、“甲辰三年丙午”,1367年和1368年分别标作“吴元年丁未”和“洪武元年戊申”。
争议
编辑汪小虎认为,1363年及此前年份,明初历书不标元朝年号,从1364年朱元璋始称吴王之年开始使用甲辰纪年,是明朝为了彰显本朝正统的起点。称“甲辰一年”而不称“元年”,规格较低,是因为甲辰纪年并非正式使用过年号,仅以干支体现本朝肇始的纪念意义。[1]
张良认为,“甲辰”是当时实际使用过的年号,且极富地域特点,在朱元璋消灭陈友谅后新征服的江西、湖广一带,使用甲辰年号,在韩宋核心统治区仍使用龙凤年号,时人刘夏先后在陈友谅陈汉政权和韩宋朱元璋政权下为官,他的文集里多处使用“龙凤十一年”、“龙凤十二年”与“甲辰二年”、“甲辰三年”亦是佐证。[2]
周中梁认为,甲辰纪年仅是明朝人追述开国前史事时使用的一种历史书写。时人刘夏的文集分为《刘尚宾文集》和《刘尚宾文续集》两种。出现“甲辰二年”、“甲辰三年”的《刘尚宾文集》刊印于永乐年间,而出现“龙凤十一年”、“龙凤十二年”的《刘尚宾文续集》刊印于成化年间。考量明代政治忌讳的变迁,《刘尚宾文集》中的甲辰纪年应是追改了原文中的龙凤年号,而《刘尚宾文续集》保存了原文面貌。[3]
公元纪年对照表
编辑甲辰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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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1364年 | 1365年 | 1366年 |
干支 | 甲辰 | 乙巳 | 丙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