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学史》(上卷)是胡适根据他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国语讲习所讲授国语文学史的讲稿改编的一部著作。1928年由新月书店出版。该书是一部未完稿,只有上卷。全书分两编16章。1950年代后曾在中国大陆被批判,但近年其草创之功又受到肯定[1]。岳麓书社1986年据原书影印发行。

胡适在该书的〈序〉指白话有三个意思:“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依这三个标准,我认定《史记》、《汉书》里有许多白话,古乐府歌辞大部分是白话的,佛书译本的文字也是当时的白话或很近于白话,唐人的诗歌——尤其是乐府绝句——也有很多的白话作品。这样宽大的范围之下,还有不及格而被排斥的,那真是僵死的文学了。”为了扩大白话文的影响性,他们都到“国故”寻觅白话的证据,借由重新诠释文言与白话的发展史,企图深化白话文的合理性,证明白话文早有源远流长的发展史,不是只流传于时下贩夫走卒之间的口语文学,只是长久以来被士大夫阶层所忽视罢了。

第一编“唐以前”共10章。它们分别论述了古文的衰亡、白话文学的背景、汉朝的民歌、汉朝的散文、汉末魏晋的文学、故事诗的起源、南北新民族的文学、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学趋势、佛教翻译文学等方面的问题。作者自汉代文学谈起。讨论了唐以前白话文学发展演进的轨迹,强调了民间文学特别是汉魏六朝乐府民歌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影响。作者认为“一切新文学的来源都在民间”,以民间文学为主体的白话文学才是活的富有生气的文学,代表着古代文学中的主要趋势。

第二编“唐朝(上)”,包括“唐初的白话诗”、“八世纪的乐府新词”、“歌唱自然的诗人”、“杜甫”、“大历长庆间的诗人”、“元稹白居易”等6章。作者认为唐代文学的主要成就表现在它高度发达的诗歌上,而唐代诗歌之所以空前繁荣,就文学本身来看,则是唐代诗人学习、模仿乐府民歌的结果。作者认为唐代著名诗人如“初唐四杰”、“高岑”、“李杜”、“元白”等无一不善于向民歌学习,从民歌中汲取丰富的养料,他们的创作因而也大多富于民歌精神。

该书名为《白话文学史》,但实际上是一部自汉初到唐代中期的中国文学史。作者对除汉赋骈文等文体以外的这一时期的重要文学现象、重要作家、作品作出自己的评述。特别是对具有平民文学倾向的左思鲍照陶渊明等大加赞赏,指出了他们对后代文学产生的巨大影响。另外,作者对佛教翻译文学的介绍、评述,对王梵志寒山子拾得等白话诗人生平的考证,对他们的诗歌的评价,在文学史特别是俗文学研究上都具有开创意义。其他内容还有对白话诗四种来源的讨论,对李白杜甫的比较研究、对卢仝张籍的重新评价等。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易竹贤,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