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曾,生年不详,孝常。润州丹阳(今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

皇甫冉之同母弟。天宝十二年(758年)进士。历官侍御史,因事贬舒州司马[1]官至阳翟县令。[2]王维之门下,皇甫兄弟皆善诗,[3]当时比张氏景阳、孟阳云。高仲武评其诗“体制清洁,华不胜文”。贞元元年(785年)卒。[4]全唐诗》存其诗48首,大历十才子之一。今有诗一卷。

注释 编辑

  1. ^ 独孤及有 《 暮春于山谷寺上方遇恩命加官赐服酬皇甫侍御见贺之作》(《毗陵集》卷三),可知大历六年皇甫曾人已在舒州。
  2. ^ 李肇《国史补》卷上:“李翰文虽宏畅,而思甚苦涩。晚居阳翟,常从邑令皇甫曾求音乐,思涸则奏乐,神全 则缀文。”
  3. ^ 新唐书》卷二○二《文艺中萧颖士传》谓:“皇甫冉字茂政,十岁便能属文,张九龄叹异之。与弟曾皆善诗。”
  4. ^ 卢纶有《同兵部李纾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诗,可推知包佶于贞元元年自刑部侍郎转任国子祭酒,李纾于贞元元年八月李怀光被诛杀后,前往河中等地宣劳,当时任兵部侍郎。

参考文献 编辑

  • 《唐才子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