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曾,生年不詳,孝常。潤州丹陽(今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市)人。

皇甫冉之同母弟。天寶十二年(758年)進士。歷官侍御史,因事貶舒州司馬[1]官至陽翟縣令。[2]王維之門下,皇甫兄弟皆善詩,[3]當時比張氏景陽、孟陽云。高仲武評其詩「體制清潔,華不勝文」。貞元元年(785年)卒。[4]全唐詩》存其詩48首,大曆十才子之一。今有詩一卷。

註釋 編輯

  1. ^ 獨孤及有 《 暮春於山谷寺上方遇恩命加官賜服酬皇甫侍御見賀之作》(《毗陵集》卷三),可知大曆六年皇甫曾人已在舒州。
  2. ^ 李肇《國史補》卷上:「李翰文雖宏暢,而思甚苦澀。晚居陽翟,常從邑令皇甫曾求音樂,思涸則奏樂,神全 則綴文。」
  3. ^ 新唐書》卷二○二《文藝中蕭穎士傳》謂:「皇甫冉字茂政,十歲便能屬文,張九齡嘆異之。與弟曾皆善詩。」
  4. ^ 盧綸有《同兵部李紓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詩,可推知包佶於貞元元年自刑部侍郎轉任國子祭酒,李紓於貞元元年八月李懷光被誅殺後,前往河中等地宣勞,當時任兵部侍郎。

參考文獻 編輯

  • 《唐才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