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毓钧(1930年5月13日—2011年5月14日),生于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度县白埠镇,曾任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第六任署长、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是中华民国警政史上迄今唯二出身基层警员的警政署署长(另一位为前警察大学校长颜世锡)。

卢毓钧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第6任内政部警政署署长
任期
1993年12月—1995年5月
前任庄亨岱
继任颜世锡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0年5月13日
 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度县白埠镇
逝世2011年5月14日(2011岁—05—14)(81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和信医院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从警经历
效忠对象 中华民国
所属机构内政部警政署
从警年限1950年 – 1995年
职位警监特阶

生平 编辑

卢毓钧于1930年5月13日(农历4月15日),出生于中华民国山东省平度县白埠镇。其家为当地首富,家境富饶,父亲曾任大学教师。其于离开青岛之际获再三叮嘱:“若有朝一日为官,段不可存非分之念,需全心替国家效劳,为百姓出力,绝不贪污,亦不治产业,切记。”卢毓钧一生严命是从,为官清廉正直。

1949年,因国共内战,卢毓钧与一群流亡学生逃难来到台湾,暂居台北。为求生活,曾在台北车站前卖豆浆、烧饼、油条为生。1950年3月考入台湾省警察学校警员训练班第七期,八个月后,以第六名的成绩结业。实习后,外放台北郊区莺歌镇,由一线一星的基层员警做起,展开其长达45年的警察生涯。从警期间不忘进修,考取中央警官学校在台复校后第一期——正科廿二期。此后,一路晋升巡佐、派出所主管、巡官、省警务处荐任科员,历任阳明山管理局(蒋中正总统官邸所在)警察所行政课长、警察总所行政组主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台南县警察局副局长、台北市南港、双园、中山分局长、屏东县警察局长、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铁路警察局长、保安警察第二总队总队长、刑事警察局长。

他曾至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进修,获得刑事司法系学士学位。后获颁该校荣誉博士。

1993年12月1日,在连战内阁时期,李登辉总统任命其为内政部警政署长。1995年5月1日,卸任退休。自警界退休之后,致力于两岸警方交流,担任由其在刑事警察局长任内发起、成立的“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以民间交流的方式,到中国大陆与各级公安单位沟通、参访,为两岸警方合作奠定基础。

卢毓钧在2004年发现罹患肺腺癌,开刀治疗后,于2010年复发。隔年(2011年)5月14日,病逝于台北和信医院,享寿82岁。

贡献与评价 编辑

卢毓钧个性刚烈,任职台北市警局时,强势取缔妓院赌场与非法经营的酒店,不畏外界关说与压力,让外界对警察形象耳目一新。在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铁路警察局长任内,多次公开面折警政署长罗张关于警界人事政策之决定,广为人知;惟仍获罗张之宽容,其主因系其卢在蒋介石士林官邸所在之阳明山管理局服务过,结识许多显贵之故。

卢毓钧的警察生涯中,最辉煌的时期是在刑事警察局长任内,由于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刑事警力,拔擢诸多得力干员,如王郡侯友宜王卓钧等,叠破大案,在当时被誉为“无案不破”。鉴于其声望、操守与能力,为李登辉总统所赏识,最后擢升警政署长。

成立非官方之“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效法著名之美国西北警察学会,为掌握犯罪情报之多元化,扩大情资搜集范围与强化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关系,有效结合民间力量,强化警方办案及查案之效能。其手段与智慧,与现今常闻警方采用之钓鱼办案及限人于罪的办案方式,差异不啻天壤之别。

同时,为因应台湾民主化与顺应地方自治潮流,卢毓钧接任警政署长后,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谋求解决警政署百里侯人事权上的争议,即一条鞭制度与地方政府首长的人事任命与管理权之冲突,树立行政中立之典范。

因两岸无法进行官方直接对谈,凭借卢氏多年来所建立的人脉与互信,“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成为两岸警方非正式的沟通桥梁,为台湾逃往中国刑事罪犯的逮捕与引渡,做出极为重要的贡献。

总统褒扬令 编辑

卢毓钧逝世后,2011年6月22日马英九总统特颁褒扬令[1] 内容全文:

“ 内政部警政署前署长卢毓钧,鲠亮刚毅,淳厚澹泊。少岁遭逢内战,以流亡学生辗转来台,自持奋勉,淬砺展骥,爰投身警察志业。历任派出所主管、台北市警察局分局长暨屏东县警察局、铁路警察局局长、保安警察第二总队总队长等职,策划扫黄肃赌专案,维护社区公序良俗,廉慎勤能,宣力桑梓。尤以接掌刑事警察局局长,迭破多起重大刑案,打击社会不法犯罪;弘宣政府整饬决心,彰显国家公理正义,虑周行果,铁腕明快;除恶惩凶,实效殊宏。复于警政署署长任内,推动人事制度兴革,落实家户访查机制;遏止选举暴力介入,促进跨国警务交流,铺谋运智,折冲纾筹;治化树绩,允孚舆望。荣退后,旋出任中华民国刑事侦防协会理事长,调处两岸治安防阻,协缉人犯遣返事宜,安民励众,卓蜚清誉。综其生平,振警界之声威,成淑世之懋业,谠言英风,斗重山齐;勋猷硕望,矩范芳垂。遽闻溘然辞世,愍惜弥深,应予明令褒扬,用示政府嘉念耆贤之至意。 ”

参考资料 编辑

  1. 张瑞德、曹忻访问、纪录. 從一線一星到警政署長——盧毓鈞先生訪談. 台北市: 国史馆. 2011年6月. 
前任:
庄亨岱
内政部警政署
1993年—1995年
继任:
颜世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