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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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福建省在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县改组,先后直属福建省管辖。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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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华民国福建省 |
主要官员 | |
市长 | 黄曾樾(代) → 严灵峰 → 何震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6年1月1日 |
解散日期 | 1949年8月17日 (因军事失利自然瓦解) |
后继机关 | 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福州市政府合官署 |
沿革
编辑民国十八年(1929年)左右,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负责管理福州市政的专门机构,行政区划上福州仍归闽侯县所辖。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别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筹备处成立,为之后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设市,从原林森县划出。至直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福州为止。
构成
编辑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成立,下辖警局、民兵队、防护团、医院、卫生所共18家。驻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属机构共62家。福州个金融机关(含中央、省属、市属)共27个;福州市邮务机关8个;新闻机构30家。中国国民党省、市党部以及下属各区党部、办事处和中国民社党总支等机构:12个。
历任福州市政府市长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前任: 福州特别市 |
福州市最高行政机构 1945年1月1日-1949年8月17日 |
继任: 林森县政府 |
前任: 福州市政筹备处 |
继任: 福州市政府 | |
前任: 福州市政委员会 |
继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