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

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简称金门高分检)是中华民国两个二级检察机关之一,负责指挥督导福建省的地方检察署,同时也受最高检察署指挥督导[2][1],办理辖区提起上诉刑事案件等。

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
Kinmen branch, Fuchien High Prosecutors Office(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法务部
授权法源法院组织法法务部组织法
主要官员
检察长毛有增
襄阅主任检察官
书记官长
任命者法务部长、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书记处、人事室、主计室、政风室
附属机关福建连江地方检察署、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1]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1年
联络信息

司法大厦
(与金门地院金门高分院和金门地检署合署办公)
地址89350金门县金城镇民权路178号4楼
电话+886 082 324-581
网站www.kmh.moj.gov.tw

沿革 编辑

  • 1951年,成立“福建高等法院厦门分院检察处”,办公处所设于台北市
 
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检察署时期铭板
  • 199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为“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检察署”。
  • 1993年2月15日,起遵照立法院之决议,迁回金门办公;暂存台北办公室以便利兼任本署之检察官在台北处理公务,直至2008年8月1日台北办公室废设。
  • 2018年5月25日,因应《法院组织法》之修订,中华民国全体检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更名为“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3]

组织 编辑

本署[4] 编辑

  • 检察长
  • 检察官
  • 书记处
    • 文书科
    • 研考科
    • 总务科
    • 资讯科
  • 人事室
  • 主计室
  • 政风室

特色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机关管辖介绍.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
  2. ^ 检察机关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务部
  3. ^ 历史沿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
  4. ^ 组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

外部链接 编辑